我的家鄉我建設

《我的家鄉我建設》是2023年9月22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我的家鄉我建設
  • 組織機構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 政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 全國工商聯
通知發布,實施方案,

通知發布

關於修訂《“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局、委)、民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自然資源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退役軍人事務廳(局)、工商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工商聯:
為進一步規範“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指導各地準確把握政策、防止走偏,我們對《“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進行了修訂,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2023年7月20日印發的《“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農鄉振發〔2023〕1號)停止執行。
  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 全國工商聯
   2023年9月22日

實施方案

 “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
  為充分調動廣大農民民眾和各方人士建設家鄉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人才下鄉、資金下鄉、技術下鄉,匯聚各方力量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和《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指南(試行)》有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瞄準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目標,以“家鄉建設我添彩,共富共美共未來”為主題,以鄉情鄉愁為紐帶,著力搭建建鄉平台,暢通回引渠道,強化政策引導,激發內生動力,營造共同規劃家鄉、建設家鄉、服務家鄉的濃厚氛圍,促進人才、資金、技術下鄉,賦能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促進提高鄉村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讓農民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建引領,社會協同。充分發揮縣級黨委一線指揮部和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突出政治引領、思想引領、組織引領、機制引領,增強建設家鄉的認同感、責任感、自豪感,凝聚社會共識,聚合各方力量。
  堅持村為單元,情為紐帶。以行政村為活動實施單元,依託村民委員會以及村民議事會、理事會、監事會,打好“鄉情牌”、“鄉愁牌”,引導各方人士自覺自愿建設家鄉。
  堅持義利兼顧,以義為先。樹立正確的義利觀,倡導在產業發展上互利共贏、共同發展,在公益事業建設上重義輕利、舍利取義,以振興家鄉為己任,通過投工投勞、志願服務、捐贈認建等多種方式參與建設。
  堅持最佳化環境,激活資源。持續最佳化政策環境,引導好、服務好、保護好人才、資金、技術下鄉的積極性。
  堅持聚焦短板,注重實效。立足村莊實際,聚焦村莊規劃、產業發展、公益設施、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移風易俗、扶困濟弱等急難愁盼和民生實事,補齊短板弱項,改善生產生活條件。
  (三)活動目標
  熱愛家鄉、回饋家鄉、建設家鄉的濃厚氛圍逐步形成,農民參與鄉村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激發,社會力量投身家鄉建設的渠道有效暢通,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有力推進,村容村貌持續改善,優秀文化傳承創新,逐步使“我的家鄉”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農民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
  二、活動內容
  (一)組織農民在鄉建設。按照規定程式和方法,組織在村農民參與村莊建設。採取“請進來教”與“走出去學”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學習動員村民和在外老鄉建設家鄉的經驗做法。圍繞“建設什麼樣的村莊、怎樣建設村莊”,引導農民獻計獻策、共商共議,積極參與村莊規劃、建設、管護等鄉村建設重要事項。推進村莊微改造,組織農民參與村內入戶路、“三線”整治、綠化亮化、農房改造、池塘整治、活動廣場等小微項目建設。推行以工代賑、投工投勞、僱工購料、積分制等參與方式和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等支持方式。推廣“門前三包”、受益者認領、組建使用者協會、設立公益性崗位等做法,支持村民參與農村公共設施管護。
  (二)倡導大學生到鄉建設。鼓勵在外就讀大學生充分利用寒暑假、小長假、實習期,積極參與家鄉建設。引導大學生以家鄉為標本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立足學業關聯課題和家鄉建設需求,走百家、進百家、知百家,拜農民為師,和農民交朋友。支持大學生髮揮所長,參與村情調查、村莊規劃、項目策劃、建設施工、藝術設計、文化傳承、產品行銷等,開展健康諮詢、日間照料、技術推廣、教育輔導等志願服務。支持大學生宣傳推介家鄉規劃藍圖、優勢資源、特色文化,講好發展故事,爭取高校資源,助力家鄉建設。鼓勵原籍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回鄉創業興業。
  (三)動員能人回鄉建設。引導品行好、有能力、有聲望、熱衷家鄉建設事業的專業人才、經濟能手、文化名人等能人,回鄉參與建設。健全縣、鄉、村服務體系,讓更多能人想幹事、能幹事、真幹事、乾成事。鼓勵引導退休教師、退休醫生、退休技術人員、退役軍人等回鄉服務。支持設計下鄉服務,引導懂鄉村、愛農民、熟悉當地情況的設計師及團隊下鄉,為鄉村建設提供技術服務,開設鄉村建設講堂,幫助培養本土設計人才。探索通過崗編適度分離等多種方式,鼓勵城市教科文衛體等專業技術人員定期服務家鄉。鼓勵在鄉在外能人以資助、捐贈、引資等形式,支持家鄉公益事業,開展尊老敬老、關愛兒童、助學助殘、幫扶濟困等社會公益活動。
  (四)吸引農民工返鄉建設。發揮返鄉農民工見識廣、視野寬、經驗多的優勢,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引導返鄉農民工參與家鄉建設。鼓勵返鄉農民工充分挖掘和利用家鄉比較優勢,在家鄉創業發展。對政府主導的農村公益性項目,支持農民工創設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建設、管護和運營。引導有一定技能經驗的農民工在村提供家政、養老、托育、照護、維修等服務。支持技藝精湛、帶動產業發展能力強、符合條件的返鄉農民工申請認定鄉村工匠。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
  (五)引導企業家有序參與現代農業和鄉村建設。發揮企業家重鄉情、善經營、樂奉獻的優勢,引導回鄉投資興業、舉辦社會事業,發展智慧農業、高效農業、生態農業、休閒農業,推進產加銷一體化。引導企業家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以捐資捐物等形式參與村內道路、供水、供氣、倉儲物流、公共照明、養老助殘、文化體育等設施建設和管護。要依法規範和引導工商資本下鄉,加強對資本下鄉引入、使用、退出的全過程嚴格監管,租賃耕地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和土地種植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將“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作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重要抓手,有序推進活動實施。各有關部門要統籌資源力量,強化協同配合,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活動有效開展。強化縣級主體責任,為活動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二)堅持規劃引領。堅持規劃先行,先規劃後建設、無規劃不建設,科學規劃村莊布局。健全政府組織領導、農民發揮主體作用、專業人員技術指導的村莊規劃編制機制,引導在村農民和在外老鄉、規劃師、設計師、大學生、企業家等參與研究村莊建設目標定位、任務舉措。提升村莊規劃的科學性實用性,確保村莊規劃同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自然資源稟賦相契合,同風土人情相協調,同農民民眾生產生活需求相一致,以村莊規劃凝聚共識、匯聚人心、集聚力量。
  (三)實行清單引導。以村為單位編制需求清單,圍繞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目標,聚焦農民民眾所急所盼,優先將民眾需求強烈、短板突出、兼顧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條件改善的項目納入清單,明確今後一個時期的建設重點,強化家鄉建設需求牽引。
  (四)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積極支持實施“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機制,探索鄉村建設籌資獎補機制和“財政資金+社會資金”共投機制。全面落實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政策。推動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向鄉村教師、鄉村醫生、駐村鎮設計師傾斜。
  (五)創新活動形式。用好中國農民豐收節平台,舉辦豐富多彩的民眾性慶祝豐收活動,架起在村農民和在外人士交流交往的橋樑。用好家鄉群、朋友圈、貼吧、熱話等,共話村史、共商村事、共研村計。發揮鄉情館、村史館對鄉情鄉愁的記錄作用,加強村莊歷史故事、發展變遷等村情文化的整理宣傳,激發各方人士情感共鳴和家鄉建設熱情。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組織多方力量共同建設美好家園。
  (六)堅守政策底線。各類回鄉下鄉人員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干預基層治理,不得侵占農村集體資源資產,不得擠占教育、醫療等有限的農村社會保障資源,不得損害農民利益。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占、買賣宅基地,不得違規搞合作建房。堅決遏制流轉土地搞“非農化”,有效防止“非糧化”。活動實施中不得違背農民意願、搞強迫命令,嚴禁不合理收費和集資攤派,防止違反政策規定加重農民負擔、增加村級負債,不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各地要守住政策底線紅線,不得擅自出政策、搞變通,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嚴肅追責問責。
  (七)加強宣傳激勵。對在鄉村建設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或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服務家鄉意願強烈的在鄉人才,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村級後備力量加強培養使用。及時宣傳“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進展成效,發布一批典型案例,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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