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法學觀:劉作翔文章選

我之法學觀:劉作翔文章選

《我之法學觀:劉作翔文章選》主要內容:有人把這喻為“成熟”,說人是要成長的,總不能老停留在小的時候。但我不這樣看。客觀地講,成年人在經歷了太多的事情之後,自然會對事物沒了往日的好奇和敏感而變得麻木了,就如同醫生見慣了太多的病痛和死亡,警察見慣了太多的暴力和犯罪,法官見慣了太多的侵權和糾紛。這些來自職業的日常所見所聞鈍銼著這些職業人的神經,久而久之見怪不怪了。但這些來自職業的感覺能否替代非職業人的感覺?能否成為一般普通人感覺失缺的理由?這實在是困擾著現代人的一個問題。

基本介紹

  • 書名:我之法學觀:劉作翔文章選
  • 出版社:湘潭大學出版社
  • 頁數:509頁
  • 開本:16
  • 作者:劉作翔
  • 出版日期:2008年1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811280494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後記,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我之法學觀:劉作翔文章選》由湘潭大學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劉作翔,1956年生,甘肅省平涼市人。法學士。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理學研究室研究員,教授,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博士後流動站合作導師,《法學研究》雜誌編委。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獲人事部“1996年度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1997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家七部委全國“百千萬人才工程”1995/1996年度第一、二層次人選、陝西省1997年度“社科期刊優秀編輯”等稱號。發表學術論文180多篇,有40多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等全文轉載和轉摘。出版個人學術著作6部,代表著作是《法律文化理論》(商務印書館1999年出版),《邁向民主與法治的國度》(山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法理學視野中的司法問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我之法學觀》(湘潭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主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材《法理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出版)1部,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後論叢》第一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出版)1部,主編、參編其它著作、教材、辭書等40多部。獲各級、各類學術獎30多項。其中省部級以上獎10多項。主要研究領域有法理學、法社會學、法律文化理論、民主法治理論、法學發展等。

圖書目錄

法治的理念
法治社會中的權力和權利定位
法律與道德:中國法治進程中的難解之題——對法律與道德關係的再追問和再思考
研究權力制約的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兼論權力制約與權力制衡的區別
廉政與權力制約的法律思考
跳出“周期率”,要靠民主,更要靠法治——鄧小平“民主法治”理論對毛澤東思想的繼承與發展
到底是誰的失誤?——關於“周期率”問題的爭辯
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實現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一條有效途徑
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秩序結構及其模式選擇——兼對當代中國社會秩序結構論點的學術介評
具體的“民間法——一個法律社會學視野的考察
公平:法律追求的永恆價值——法與公平研究論綱
論法律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社會組織的人性基礎和存在意義——一個法理的闡釋
中國司法地方保護主義之批判——兼論“司法權國家化”的司法改革思路
案例指導制度的理論基礎
刑訊逼供·沉默權·實驗取證——一起“實驗取證”與“刑訊逼供”交鋒的案例及其分析和思考
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的幾個問題——兼議政府職能的法治化

權利的衝突
權利衝突的幾個理論問題
權利衝突:一個值得重視的法律問題——權利衝突典型案例研究
權利衝突:一個應該重視的法律現象
反恐與個人權利保護——以“9·11”後美國反恐法案和措施為例分析
信息公開、知情權與公民隱私權的保護——以新聞採訪中的“暗拍”為案例而展開分析
從法國“頭巾法案”等看政教分離原則與宗教平等權的意義
法律文化理論

論法律文化
論法律文化的結構層次
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法律文化傳播
法律文化衝突的原因與形式
當代中國法律文化的衝突與選擇
法律文化現代化初探
中國法律文化現代化的歷史動力及其轉換機制
從文化概念到法律文化概念
“法律文化”:一個新文化概念的取得及其“合法性
作為方法論意義的法律文化——關於“法律文化”的一個釋義
作為對象化的法律文化——法律文化的釋義之
法與社會公平的文化透視
儒家義利觀與現代法治的價值取向

法律的理想
法律的理想
法律的理想與相關法學概念關係的法理學分析
法律的理想與理想的法律
理想的法律模式之建構原則
理想的法律模式建構之內容要件
理想的法律模式建構之形式要件

法理學與法學
世紀之交中國法學研究問題前瞻
關於幾個法學問題的思考
多元的時代與多元的法學——邁向21世紀的中國法學走向
世紀之交的中國法學應重視法學學問題的研究——兼論法學學科的功能
法理學研究的一般特點及其功能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法理學——比較·借鑑·革新
後記尋找失缺的“歷史感
附錄劉作翔教授作品目錄

文摘

中國在實現現代化進程中,面臨著多重的艱巨任務:經濟的高速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極大提高,政治的高度民主化,人民文化素質和生活水平的極大提高等,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法治在其中的運作。法治在實現現代化的進程中也同樣承擔著多重任務。僅就對公權力②(國家權力)而言,法治就承擔著雙重任務:一方面,它承擔著對公權力的授予任務,即授權功能。而這一點,目前為學術界研究法治問題所忽略,大多強調的是法治對權力的另一重任務,即對權力的限制、制約和監督。我認為,要全面地認識法治與權力的關係,或法治與權力的定位,就應該從授權和限權兩個方面去把握,它們兩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一)權力授予首先,權力只有授予,才能行使。雖然有權力就有腐敗,但權力並非萬惡之源。權力現象從古至今的客觀存在,說明人類社會需要權力,權力也是人類組織成社會的重要手段之一。國家和法律的產生、存在和發展,本身就表征著權力的客觀屬性,它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從某種意義上講,權力也是伴隨人類文明發展歷程而不斷演化的文明形態之一。因此,我們不能因有權力就有腐敗這一權力現象的可能性和現實性,而將權力看作一切罪惡的根源,因而失去對權力現象的客觀認識和科學考察。
人類社會在權力問題上經常面臨著一種兩難選擇或者說是“權力悖論”,即一方面,權力存在著易腐敗性這一可能性和現實性(實證意義上的),因而人們厭惡權力、詛咒權力,視權力為萬惡之源(如果再深究的話,權力之惡來源於人性之惡);另一方面,人類社會又不能沒有權力。很難想像,如果沒有權力,人類社會將會是一種什麼局面?將如何使分散的個體組織成社會?如果像許多人(包括西方思想家)所說的那樣,將腐敗看作是權力的“特性”,那人類乾脆徹底摒棄權力,豈不更好!但這並非是人類的情感和願望所能決定的。

後記

現代人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了“感覺”,尤其是成年人。一個人在嬰、幼兒時期,他們會大睜著雙眼,驚奇又好奇地打量著這個陌生的世界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和神奇,這種感覺一直可以持續到兒童時期和少年時期。但到了成年之後,卻失缺了兒童時期、少年時期的那種對自然的感覺,對新鮮事物的好奇,對死之悲傷,對生之歡樂,對失去的痛感,對獲得的快感,對邪惡的憤恨,對善良的褒揚。人們的感覺變得越來越麻木了。兒童時期、少年時期的任何一種能夠引起好奇和興奮的事物對成年人來講已經漸漸失去了意義。
有人把這喻為“成熟”,說人是要成長的,總不能老停留在小的時候。但我不這樣看。客觀地講,成年人在經歷了太多的事情之後,自然會對事物沒了往日的好奇和敏感而變得麻木了,就如同醫生見慣了太多的病痛和死亡,警察見慣了太多的暴力和犯罪,法官見慣了太多的侵權和糾紛。這些來自職業的日常所見所聞鈍銼著這些職業人的神經,久而久之見怪不怪了。但這些來自職業的感覺能否替代非職業人的感覺?能否成為一般普通人感覺失缺的理由?這實在是困擾著現代人的一個問題。
我記得當年下鄉當知青時,雖然生活極為艱苦,甚至連吃飽飯都不能保證,但當春天來臨時,每天清晨出工走在田埂上,嫩綠的麥苗打濕了鞋子,山谷里和涇河灘上瀰漫著淡淡的霧氣,莊戶的屋頂冒出裊裊炊煙,柳樹的嫩芽和桃樹的粉紅色花苞也競相綻出。春天到了,一切都顯現出生命復甦的旺盛的氣息。在鄉村,我們在清晨可以聽到鳥叫聲和蟬鳴聲,在夜晚可以聽到持續半夜的甚至有些擾人的蛙叫聲,以及抒情派詩歌中經常提到的“夜籟”。也許是受小時候閱讀的海涅、普希金等浪漫詩歌的影響和劉白羽、劉少棠、周立波、浩然以及魯迅等中國鄉土小說、散文的感染,那種來自大自然的美麗鄉村景致使我們暫時忘記了生活的艱辛,滌掉了日復一日的單調勞動所帶來的沉悶氣氛。夏天收割麥子的時候,麥田裡突然竄出的野兔子引得大家好一陣的追逐,最後雖眼睜睜地看著兔子逃之夭夭,但給在麥田裡幹活的人們增添了些許的歡樂。到了冬天,我們坐在生產隊窯洞牛圈的熱炕上,聽著一位老飼養員哼著鄉村小調,講著鄉間的逸事,笑聲會傳到很遠的地方。還有,每當夜色降臨時,我經常坐在知青點窯洞外的高土坎上,遙望著涇河南邊西蘭公路(西安一蘭州)上行進著的汽車和射向遠方的燈光,想著我什麼時候才能回到城裡,回到父母身邊。還有青少年時期對友誼、對忠誠的那種天真、幼稚但又非常純真的感情,等等。而如今,這一切感覺都沒有了。今日一些人們間的交往來得快,去得也快,除了少數還能夠長久保持外,大多像行雲流水般倏忽間便飄走了和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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