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負 責 人:劉疆
職 務:建設局黨工委書記、局長、武侯區府南河綜合整治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建設和人民防空、民防事業的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全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發展規劃;牽頭組織全區建設重大問題研究;負責全區重點工程建設的綜合協調;參與全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監督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設規劃情況。
三、牽頭編制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及承擔的建設任務的資金年度計畫;參與城建項目的決算審查工作;負責城建資金的籌集、調度和撥付;負責建設統計工作;負責全區人民防空物資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核算;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科學合理使用人民防空經費。
四、承擔規範建築、建材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和監督管理建築、建材市場的責任;負責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全區建築活動,負責培育和規範建築、建材市場;負責建設工程報建、招標投標、建築材料的監督管理。
五、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貫徹落實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規定;負責建築業市場準入、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主管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區政府要求,組織實施區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景觀園林綠化工程、城市雕塑及街頭景點等建設工作。
七、負責擬定房地產開發建設發展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負責協助做好全區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信用管理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協助做好住宅建設產業化推進和住宅性能認定工作;負責協助做好房地產開發項目促建工作;負責做好本區房地產開發運行情況的分析報告。
八、承擔推進民用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負責民用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負責監督執行國家和行業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及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
九、負責全區綜合配套建設(城市功能配套、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項目)綜合協調、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全區農民新居和新型社區建設工作。
十、牽頭組織建設工程設計檔案並聯審查和建設工程並聯驗收;負責全區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的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
十一、負責全區建設和人民防空的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監督檢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制定全區人民防空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積極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
十三、負責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牽頭開展應急疏散基地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全區重要經濟目標制定人民防空防護方案和防護措施工作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組建和訓練民眾防空組織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防空防災知識教育培訓,普及防空防災基本知識和技能;推廣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相關科研成果。
十四、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利用人民防空系統設施和資源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承擔區政府交辦的防災救災任務;戰時負責組織指揮人民防空,消除空襲後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指導督促全區各街道辦事處抓好人防民防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幹部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人事、勞資、教育、民政、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體組織工作。
二、行政審批科
承辦行政審批及備案事項;牽頭組織、協調市、區級部門相關建設工程設計檔案並聯審查和建設工程並聯驗收;負責全區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的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核審、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行政賠償認定工作;承辦行政執法頒證申報、審驗工作,組織本局的普法教育;負責監督、指導區建設項目報建中心工作;負責監督、指導行政執法工作。
三、規劃科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地方城鄉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條例;擬訂全區規劃發展中長期計畫;負責組織對全區規劃發展的研究並提出建議意見;負責區域內規劃綜合協調工作;參與研究各類規劃調整事項並提出建議意見;負責全區的日常規劃技術指導工作。
四、建築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建築業和建材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中長期規劃;負責監督建築施工、建材等企業的市場行為;負責全區建設領域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的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建築業和建材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和工程建設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民用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負責指導新型牆體材料及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建築節能材的推廣運用工作。
五、城市建設科
擬制全區城市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實施重點建設項目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參與編制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及承擔的建設任務的資金年度計畫;參與區內重大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方案評審;負責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負責全區地震救災工作。
六、房地產開發管理科
負責擬定房地產開發建設發展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負責協助做好全區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信用管理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協助做好住宅建設產業化推進和住宅性能認定工作;協助做好房地產開發項目促建工作;負責做好本區房地產開發運行情況的分析報告。
七、景觀園林建設科
負責組織全區重要街區、城市節點、城市公共空間綠地景觀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和規劃;負責街區建築立面、城市節點、城市雕塑等城市公共空間景觀建設的設計方案、施工組織協調;牽頭組織實施綠地廣場、公園、遊園等綠化市政工程建設。
八、質量安全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負責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指揮、處理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有關突發事件,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承擔建設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安監站和質監站的工作。
九、公共設施配套建設科
負責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綜合配套建設、驗收、移交接收工作(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負責編制綜合配套建設項目年度計畫和目標任務並督促實施;負責全區新居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
十、資產管理科
負責區府南河綜合整治工程指揮部辦公室的後續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在區府南河拆遷過程中的各類市政、征地拆遷的遺留問題;負責區府南河綜合整治過程中,因安置房屋和土地買賣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的清理和追收工作;負責區府南河辦原投資公司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人防指揮通信科
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戰時(應急)人口疏散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擬訂人民防空通信、預警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制定人民防空防護方案和防護措施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有關部門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和人民防空、民防戰術技術訓練;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知識教育培訓;擬定全區民防應急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有關重大災害應急援救工作。
十二、人防工程管理科
擬訂全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總體規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人民防空平戰結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和安全管理;負責組織全區人民防空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科研成果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公共人民防空工事技術檔案管理;承擔人民防空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十三、計畫與財務科
負責牽頭編制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及承擔的建設任務的資金年度計畫;負責城建資金的籌集、調度和撥付;參與城建項目的決算審查工作;負責城建資金的統計、勞動工資統計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及住房公積金管理、醫療、養老保險的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