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廣告活動主體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

成都市廣告活動主體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

《成都市廣告活動主體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是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於2022年3月發布的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廣告活動主體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
  • 發布單位: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辦法發布,內容解讀,

辦法發布

2022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印發《成都市廣告活動主體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以強化廣告領域事前風險研判和事中事後監管,健全以“風險分級、靶向監測、分類管理”為核心的新型廣告監管機制,推動建設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內容解讀

《辦法》明確,廣告活動主體風險實行分級、差異化、精準化監管。按照科學合理、協同共享、安全規範原則,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專項治理、廣告監測、聯合懲戒等監管方式融合集成。監管風險分級,以註冊登記信息為基礎,對字號名稱、經營範圍、監管執法、主體經營信息等進行關聯分析,輔以本地廣告監測樣本數據比對分析,動態關聯廣告行為,分別建立廣告活動主體和發布媒介標籤信息庫。對廣告活動主體身份分類標識,主要分為廣告經營(發布)者、廣告主、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3類,並根據廣告發布媒介類型將廣告經營(發布)者和廣告主分為傳統、戶外和網際網路3類。廣告活動主體風險分級指標由資質風險、經營風險、監測風險、合規風險、關聯風險5類組成,重點關注廣告活動行為規範、廣告監測合法性、廣告活動監管、廣告活動社會公眾監督等情況。通過對廣告活動主體潛在風險和發展趨勢進行綜合分析和預判,生成監管風險指數,依據廣告活動主體監管風險指數的高低,將廣告活動主體風險等級分為:高、較高、一般、低4級,其指數越高,監管風險越大,指數越低,監管風險越小。
《辦法》強調,加強廣告活動主體風險分級結果與違法違規行為之間的相關性研究和分析,並根據套用反饋情況,持續完善風險指標體系,實現被動監管向主動監管轉變、由治標向治本轉變、由事後治理向事前防範轉變,構建長效監管機制。
《辦法》要求,加強廣告行業誠信建設,開展廣告行業主體誠信承諾活動,引導主體增強社會責任感,推進社會共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網際網路平台等第三方組織和廣告管理領域專家學者的作用,探索採用社會第三方組織自律、落實信用承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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