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的規定,由成都市公安局編制。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信息公開機構人員及經費情況等內容。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全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省公安廳的有力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市委“全面落實年”工作要求,緊緊圍繞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總目標,提升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科學應對風險挑戰、依法實施有效治理、高質量推進平安建設,全力護航全面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城市建設,全面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確保了城市安全、社會安定、市民安寧。
201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的類型及質量均有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有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及答覆工作運轉有序。
二、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情況
2018年,市公安局通過“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53條,新聞發布2次,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3次,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10條,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11條,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12條,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9次。實現了重點內容及時更新、階段性工作內容定期更新的信息公開要求。在主動公開與補充公開的信息中,工作動態信息819條,約占總數比例的96%;財政信息2條,約占總數比例的0.2%;法律公文2條,約占總數比例的0.2%;行政執法信息5條,約占總數比例的0.7%;政府決策2條,約占總數比例的0.2%;辦事指南14條,約占總數比例的1.6%;其他信息9條,約占總數比例的1%。
一是進一步強化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更新政策法規、辦事程式,將重要政務活動、決策部署、交通管制、出入境便民服務等各類信息及時上網發布。二是進一步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堅持面向公眾公開財政預算、決算情況,將預算、決算公開細化到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公開細化到具體項目。三是繼續用好“平安成都”微博和公眾微信號,積極回應輿情民意,開創信息公開新模式。四是積極參與基層公開綜合服務平台資源整合和功能拓展。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這一有利平台,及時公開與民眾工作生活息息相關的公安信息。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新舉措,通過網上辦證大廳等方式,實現戶籍、交警、出入境等業務網上預約、網上受理。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正式受理101件,辦結10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市公安局對形成的政府信息實現了依法、有序公開,全年有26件申請行政複議,72件行政訴訟。具體工作中,市公安局非常重視公眾諮詢的受理和答覆,全年共收到市長信箱信息15669條,並已全部辦結。
五、信息公開機構人員及經費情況
市公安局確定由常務副局長戴德軍為分管領導,辦公室、指揮中心、研究室等單位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辦公室牽頭全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其他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各項推進工作。目前,沒有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8年,藉助“網際網路+”、“一站式”服務等,戶政、出入境、交警等工作均實現提檔升級,公共安全管理水平顯著提升,但工作中還存在信息公開的工作效率有待繼續提高的問題。在2019年工作中,我們將在往年的工作基礎上更深入、更細緻、更全面地做好各項政務公開工作,更好地履行政務公開便民服務的職責,為民眾辦好事、辦實事。同時,加強學習培訓,規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各項工作制度,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成都市公安局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853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 條 | 3 |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 件 | 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2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819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9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2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2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3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3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11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12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01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1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53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47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94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7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24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94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4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3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2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9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9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32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7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15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複議數量 | 件 | 26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12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14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72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55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17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