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國防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五)統籌規劃中等及以下學校布局;按規定承擔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民辦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上報工作。
(六)參與擬訂教育和體育經費籌措、教育和體育撥款、教育和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參與管理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縣級教育和體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指導全縣高中階段、義務教育階段、學前教育階段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參與管理外部對我縣教育和體育的援助、貸款。
(七)負責全縣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基礎教育、中專職業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八)規劃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教育和體育科研項目,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九)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
(十)負責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體育訓練達標工作統籌規劃和青少年體育發展工作,指導和監督各級各類學校體育教育工作,推進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統籌規劃和指導全縣各類體育設施、館場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縣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管理指導全縣體育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體育彩票銷售與管理。
(十三)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體育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十四)負責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管理體育外事和對外體育交往活動。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和體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和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和體育現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
校車安全管理。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指導全縣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縣公安局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督促取得道路經營許可的校車服務提供者配合落實制度和措施,加強安全管理,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領導分工
潘崇雷:縣教育和體育局局長
馬華武:局黨組書記,主持縣教育和體育局全面工作,分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張萬勇: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馬華武同志分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扶貧(“雙聯雙創”)工作,分管縣教育質量評測服務中心、辦公室、審計監察股、人事股、規劃財務股、師訓辦、檔案管理中心、人才服務中心、教育經費核算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侯漢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安全與穩定工作、意識形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科學發展觀考核,分管安全辦、招生辦、政策法規股、圖書代辦站、教育技術裝備中心、體衛藝股、自考辦、信訪辦。
楊繼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規範辦學行為工作,分管教研室、基礎教育股、教育質量監測中心、成教辦。
李山鷹:局黨組成員、縣教育質量評測服務中心副主任,分管民眾體育股、競技訓練股、競技運動學校、體育彩票辦公室。孟華同志協助李山鷹同志分管體育競技工作。
樊現旺:局黨組成員、縣教師培訓中心副主任,負責全縣中國小“改薄”工程、城區學校建設、幼稚園工程建設、幼師穩定工作,分管教育工會、縣教師培訓中心、幼教辦、校產辦。
江 云:局黨組成員、縣教育質量評測服務中心副主任,負責婦女、計畫生育工作,分管電教站。
於葆青:局黨組成員、縣教育質量評測服務中心副主任,分管團委、少先隊、職教辦、電大站、實驗教學研究室、縣特教中心、關工委、老幹部股、語委辦。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一)縣委教育工委辦公室
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教職工、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校黨的建設、理論宣傳、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和民眾工作。
(二)綜合股
組織協調並實施機關日常行政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全縣地方性教育和體育政策檔案的草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檔案收發、文書檔案管理、信息宣傳、普法教育等的監督檢查;承擔相關行政應訴、行政執法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指導教育和體育體制、辦學體制等綜合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建議及縣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計畫生育、安全保衛、保密工作等;指導行政後勤服務工作。推進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的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參與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行為;指導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的德育工作和社會實踐活動;組織協調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關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人事監察股
規劃指導全縣教師隊伍建設,按許可權承辦縣教師培訓中心及中國小教師的職稱評聘、調配和補充錄用工作,推薦中國小特級教師和評選表彰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違規辦學的查處工作,配合紀委監委、財政、發改、審計部門,搞好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五)規劃財務審計股
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縣辦學校基建資金的安排和使用;負責各項專項經費的分配、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財務、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對全縣教育和體育財務執行和教育收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對各項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
負責民眾體育工作的研究和擬定全縣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的有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和推動民眾體育的發展;做好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