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仁市文化和旅遊局

懷仁市文化和旅遊局

懷仁市文化和旅遊局,是懷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黨組書記、局長:王鳳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仁市文化和旅遊局
  • 隸屬部門:懷仁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實施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的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事業和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文物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博交流活動。指導市級重點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提高旅遊資源開發利用效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助推城鎮化建設和新農村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和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與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遊、旅遊集散、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服務平台體系,推動旅遊服務便利化。
  (六)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文化與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七)指導、管理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的保護、搶救、研究、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文物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負責假日旅遊、特種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對旅遊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的申報。指導培育文化和旅遊新產品、新業態,組織構建旅遊產業體系。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
  (九)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文物市場發展,依法對文化和旅遊及文物市場、旅遊服務質量進行綜合監管,協調相關部門建立案件聯合查辦、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監測旅遊經濟運行,發布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文化類旅遊類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前審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監督。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政策,組織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活動,推動懷仁文化旅遊走出去。
  (十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十三)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文化與旅遊、廣播電視、文物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四)承擔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加強公共服務和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保護利用體制機制改革。減少具體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加強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推進媒體融合發展;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加大文物資源活化利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權和經營權分離、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力度;堅持文化和旅遊與文物融合發展。加強相關機構配合聯動,最佳化協同高效。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發揮市場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

內設機構

辦公室、廣播電視股、文物股、公共服務股、非物質文 化遺產股、市場管理和法規股、改革發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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