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縣縣委宣傳部

應縣縣委宣傳部隸屬應縣縣委,正科級別。有五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宣傳科、理論科、黨教科、文化科和新聞科。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在宣傳思想文化戰線的方針政策,並進行調查研究和巨觀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縣縣委宣傳部
  • 級別:正科級別
  • 內設機構:辦公室、宣傳科、理論科
  • 隸屬:應縣縣委
基本簡介,主要職責,

基本簡介

應縣縣委宣傳部隸屬應縣縣委,正科級別。有五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宣傳科、理論科、黨教科、文化科和新聞科。

主要職責

宣傳部設領導職數4人。其中正職1人、副職3人。
1、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在宣傳思想文化戰線的方針政策,並進行調查研究和巨觀指導。
2、統一領導和管理全縣宣傳思想文化系統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
3、負責引導和把握社會輿論,對新聞出版、社科理論、文化藝術等部門和有關人員團體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4、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決策,組織城鄉社會力量,開展兩個文明建設和社會宣傳活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組織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材和學習材料。
6、會同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好宣傳文化系統下屬股級單位的領導幹部和班子隊伍建設。
7、負責全縣對外宣傳工作,承辦縣精神文明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承辦縣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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