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有才,原浙江溫嶺市經信局局長,2014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12月11日,應有才涉嫌受賄案開庭審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有才
- 出生日期:1963年
- 國籍:中國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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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紹
應有才,1963年出生,本科學歷,1995年開始先後擔任溫嶺原橫峰鎮、城東街道、溫嶺經濟開發區、東部產業集聚區主要領導職務。
人物違紀
接受調查
溫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書記、局長應有才,因涉嫌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開庭審理
應有才 檢方指控,應有才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指控中,應有才收受他人共有七筆事實,最少一筆為1.3萬元人民幣,最多一筆為50萬元人民幣,收受的財物包括現金、裝修材料和裝修款、勞力士手錶等,合計131.99萬元人民幣。
行賄人送錢原因,是為了得到工程承包、市場經營以及職務升遷上的照顧。
公訴機關認為:應有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合計人民幣131.99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