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受刑罰懲罰性

應受刑罰懲罰性,也就是危害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這個特徵表明,如果一個行為不應當受刑罰處罰,也就意味著它不是犯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受刑罰懲罰性
  • 釋義:危害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犯罪不僅是具有社會危害性、觸犯刑律的行為,而且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懲罰性。
犯罪的以上三個基本特徵是緊密結合的。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屬性,是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的基矗。社會危害性如果沒有達到違反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程度,也就不構成犯罪。因此,這三個特徵都是必要的,是任何犯罪都同時具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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