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地方稅務局

慶陽市地方稅務局

慶陽市地方稅務局是根據國務院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於1994年8月正式成立的。隸屬於甘肅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慶陽市稅務局掛牌成立, 標誌著原慶陽市國家稅務局、慶陽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地方稅務局
  • 地區:慶陽市
  • 成立時間:1994年8月
  • 隸屬:甘肅省地方稅務局
機構概況,獲得榮譽,現任領導,機構職能,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科、稅政科、徵收管理及納稅服務科、法規科、計畫財務科、計算機管理科、發票管理科、基金徵收管理科10個職能科室及稽查局、重點稅源徵收管理分局等2個直屬單位,下轄西峰區、慶城縣、鎮原縣、寧縣、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環縣8個縣(區)地方稅務局。全市地稅系統共設20個管理分局、9個徵收分局、8個稽查局、14個農村稅務所。現有幹部職工484人,其中:男356人,女128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393人,占職工總數的81.2%,中共黨員345人,占職工總數的71.3%。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甘肅省教育費附加等稅(費)的徵收管理及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生育保險金、殘疾人保障基金、工會經費等費種的征繳任務。目前全市共有各類納稅戶14675戶,年稅收收入9億元,年基金(費)收入4億元。
慶陽市地方稅務局自組建以來,始終堅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稅收工作方針,按照省局黨組確定的“兩提兩抓”工作思路,一手抓隊伍建設,一手抓征管改革,使全市地稅系統的隊伍建設、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精神文明創建等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特別是近年來,在市局黨組一班人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地稅系統堅持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形成了“風正、心齊、氣順、勁足”的良好局面,稅費收入連年大幅度增長,精神文明創建碩果纍纍。2004年市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並先後獲得“省級綠色文明單位”、“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全省地稅系統創建亮點工程先進單位”、“全市農村幫扶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連續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支持慶陽經濟社會發展突出貢獻獎”、“財政增收突出貢獻獎”。縣(區)地稅局共創建成“國家級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1個,“省級文明單位”2個,“省級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個,被國家稅務總局命名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1個,先後有18個基層單位被省地稅局授予“全省地稅系統文明單位”,2個徵收分局被中華全國婦女會授予“國家級巾幗文明示範崗”,全系統87名幹部職工先後獲得縣處級以上獎勵229項,其中:省部級獎勵2項,地廳級獎勵74項,縣處級獎勵153項。

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現任領導

李濤(黨委書記、局長)
馬聯鵬(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胡文峰(黨委委員、副局長)
仲相瑨(黨委委員、副局長)
申世博(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學東(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慶陽市稅務局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地理位置

九龍路112
慶陽市地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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