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繚子》是中華民族歷史上一部重要的兵書,唐代虞世南的《北堂書鈔》和魏徵的《群書治要》都有引錄,是宋代頒布的“武經七書“之一,作為中國武學科舉必讀的教科書。它對軍事理論、軍隊制度和具體法規條令有系統的論述,在中國軍事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慰繚子
- 類型:兵書
- 記載:《北堂書鈔》
- 篇數:24篇
簡介,目錄,
簡介
《慰繚子》一書最早見錄與《漢書.藝文志》,《漢志》中雜家下列有"《慰繚》二十九篇”,而該書的兵勢家下有列有“《慰繚》三十一篇”,今傳本《慰繚子》只有24篇,所以對該書的種種疑問和爭論多因此而起:《漢志》中雜家和兵勢家下面所列的《慰繚》到底是不是同一本書?如果不是,那所謂雜家的《慰繚》真面目如何?如果是,為何篇數不同?慰繚子其人究竟死梁惠王時期,魏國人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所說的“大量人慰繚?”後世還有人認為《慰繚子》是後人委託慰繚而著的書,是部偽書等。
目錄
今傳本《慰繚子》24篇,各篇篇幅不長,現將篇目及主要內容簡介如下:
《天官第一》借梁惠王與慰繚子的回答,“天官時日,不若人事”的道理;
《兵談第二》論述軍事上的勝利來自國君和將領的真確謀略決策,即所謂的“兵勝於朝廷”:
《制談第三》的主要觀點是:“凡兵,制必先定”;
《戰威第四》主要論及將領和兵士的關係;
《攻權第五》主要路數進攻總的個正戰略戰術,從將士的思想準備到具體的進攻策略都有精闢的論述;
《守權第六》與《攻權》相反,此篇講述守城的要法;
《武藝第八》提出了“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的義兵的觀點,還論及了農戰、“刑上究,賞下流”的賞罰觀點、將領的作用和權利等問題;
《將理第九》著重指出了將領執法不明的危害;
《原官第十》主要論述可設定官員是治國之本的道理————“官者,事之所主,為治之本”;
《治本第十一》主要論述可要以耕織為本的治理百姓的方法,“無奪民時,無損民財”;
《戰權第十二》論述戰爭的權謀的重要,“兵貴先”、“有者無之,無者有之”等;
《重刑令第十三》主要說明如何懲罰戰敗投降逃兵的兵史,主張要處以重刑————“刑重則內畏,內畏則外堅矣”;
《伍制令第十四》主要將軍隊的聯保制度對嚴格軍令、防止奸細的作用;
《分塞令第十五》將軍隊分區而治的原則;
《束伍令第十六》提出約束部隊和戰場懲處的種種的法令;
《經卒令第十七》講述對士兵進行編隊,並且各隊以不同顏色的旗幟進行區別等問題;
《勒卒第十八》將金鼓鳴旗四者的各自不同指揮工具的用法和軍隊訓練檢閱的意義等;
《將令第十九》主演觀點是將令受自國君和將令的威嚴不可侵犯;
《踵軍令地二十》主要部隊的行動部署問題;
《兵教上第二十一》和《兵教下第二十二》主演講軍隊訓練的條令規定和國君必勝之道;
《兵令上第二十三》和《兵令下第二十四》提出治兵應該是文武並用,武為棟樑,文為基柱的觀點和戰場上紀律條令必須嚴格執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