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縣發展和改革局

慈利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主要擔負擬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監測預測經濟運行、管理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開展經濟技術協作、組織實施以工代賑項目、指導全縣推進各項改革等職能。

2021年2月25日,被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利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慈利縣
  • 幹部:10人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所獲榮譽,

機構簡介

現有正科級幹部10人,副科級幹部2人,一般幹部2人。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發改委的指導下,全局上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貫徹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當好參謀、搞好服務、做好協調”的工作方針,以“抓項目、爭資金、促發展、提效能”為工作重點,積極進取,奮力拚搏,各項工作都有序推進。

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人事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電子政務、內部審計、綜合治理、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會議組織、電文管理、工作督辦、機要及檔案管理等事務。負責起草重要檔案。組織開展新聞宣傳、輿情監測等相關工作。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福利待遇等工作。承擔本單位的意識形態教育與管理工作。
(二)綜合改革規劃股。組織擬訂和實施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監測分析巨觀經濟形勢,研判經濟運行發展趨勢,進行預測預警。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提出巨觀調控目標和經濟運行調節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開展政策評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建議,擬訂重要物資儲備計畫並協調實施。組織研究和提出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建議。負責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巨觀問題、重大課題研究工作。協調推進兩型社會建設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新型城鎮化規劃,參與研究提出發展戰略和措施,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區縣規劃。負責縣級專項規劃編制的立項和管理。統籌完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和規劃制度建設。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推進改革工作。跟蹤、評估重要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改革進程中的問題。組織指導和協調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
(三)法制與行政審批股。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承辦本局相關的聽證、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負責招投標法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執行。負責需國家、省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初審。負責對全縣招投標項目依法進行審批、核准、備案。負責對全縣的招投標活動進行指導協調。負責並會同相關部門對全縣招投標活動的管理監督檢查,受理相關投訴,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承擔行政審批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網上行政審批。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及上報。負責牽頭組織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驗收、認證等相關工作。負責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公示公告,核發行政許可證書、證件。負責行政審批事項資料庫建設、審批件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建立健全權力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強化權力監督和問責。指導、協調招標投標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鄉鎮統計調查項目。審批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負責政務服務視窗工作。
負責全縣重大項目的收集、整理、策劃、開發和重大項目庫建設。負責編制全縣年度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計畫,研究提出全縣重大項目前期經費安排方案。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前期考察論證、審查和呈報、淘汰或參與重大項目的定點布局、選址、立項等前期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全縣重大項目前期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前期開發和管理工作,落實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責任機制,提出考核辦法,督促檢查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落實情況。承擔工程諮詢業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四)農村經濟發展股。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和有關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移民後扶等發展規劃,安排預算內相應領域建設項目投資計畫,提出相應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議。
研判區域經濟發展趨勢,統籌推進區域戰略的實施,擬訂和組織實施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政策。協調國土和礦產資源整治、開發、利用、保護政策。參與擬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建設規劃和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負責區域功能區和開發區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建議,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組織協調工作,推動低碳城市建設。
(五)工業財貿股。研判工業發展趨勢,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提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安排建議。研究提出並組織協調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以及需要國家、省、市、縣綜合平衡的重大生產力布局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承擔需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批工業項目的投資管理。參與研究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相關政策。
研判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趨勢,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相關戰略、規劃和措施,統籌高新技術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高技術產業化相關工作,申報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基地等項目。負責制定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安排高新技術產業專項項目和投資計畫,提出相關的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和裝備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判服務業發展趨勢,組織擬訂並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服務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重大措施,指導協調服務業發展專項措施的擬訂,組織修訂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提出服務業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建議。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匯總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參與制定財政、金融政策並綜合分析執行效果。提出直接融資發展戰略、相關措施和建議,牽頭推進產業、創業和私募股權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及制度建設。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規範,建設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礎設施,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研判縣內外市場和經貿運行態勢,擬訂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措施或意見。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措施,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審核、申報和安排建設項目和資金。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儲備調控工作,申報並組織實施儲備庫建設項目。協調流通體制改革重大問題和重大設施項目建設。
研判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措施。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研究提出防範外債風險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協調組織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開發和項目庫建設及管理。指導和監督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及其資金的使用。組織開展相關國際合作並協調成果落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安全審查。
(六)固定資產投資與基礎產業股。研判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及運行趨勢,擬訂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方向、措施。研究和提出全縣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建設項目的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的巨觀政策。負責監測和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檢查、監督投資巨觀調控政策的貫徹實施。提出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上報重大建設項目,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統籌能源、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申報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設項目。綜合分析交通狀況,負責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重大問題的協調,提出有關措施或建議。
(七)社會發展股。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目標的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擬訂全縣人口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全縣教育、人口、就業、勞動、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畫,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和補助性資金。
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和建議,匯總編制就業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安排相關專項資金、補助資金以及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引導資金。承擔上級對口支援有關工作,協助做好與對口支援地區的互訪交流等工作。
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承擔全縣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環資能源股(節能稽查辦公室)。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和相關措施,加強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生態保護與建設示範區等國家各類試點示範創建工作,爭取政策、策劃項目、創新體制機制,發揮試點示範作用。
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重大戰略、規劃、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擬訂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節能減排的規劃、計畫並協調實施,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規定許可權內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和協調全縣區域經濟發展、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擬訂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參與擬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協調國土和礦產資源整治、開發、利用、保護政策。協調落實促進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長江經濟帶開發區建設的戰略和政策。參與實施區域功能區規劃。負責國家、省級開發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等)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規定許可權內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工作。做好規定許可權內收費、審批、核准、備案工作。
(九)價格股。負責組織貫徹實施有關商品及服務價格的法律法規政策。健全價格調控體系,確保實現物價控制目標。負責全縣價格管理和物價綜合平衡工作,負責管理城市自來水、郵政延伸服務,電信資費,殯葬服務、有線電視,垃圾處理,醫療服務、城區管道燃氣,物業管理服務、旅遊、涉外等公用事業和行業的價格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落實省定價目錄和省價格聽證目錄,擬訂價費管理辦法、措施,組織價格聽證。承擔保障房、基準地價、標定地價、房屋重置價格管理。負責管理重要工農業生產資料、電力、成品油、民用燃氣、交通運輸、農副產品,農村水利設施灌溉用水、工業消費品、民用爆破器材等價格及同類產品的涉外價格,負責組織實施關於上述商品價格的調整、改革方案,制定和審批許可權內上述商品價格和經營差率。負責制定城市客運計程車出讓、轉讓價格。參與建築安裝工程定額標準的編制、認定和發布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內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者制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通過價格、收費籌措能源、交通等公用公益事業建設資金的政策和補償辦法,協調、仲裁產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房地產價格爭議。
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組織實施有關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審核行政性收費項目,會同財政部門審核行政性收費標準,管理各類教育收費,承擔教育行政部門行政性收費及服務價格監管工作,管理中國小課本和教輔材料印張價格,負責各種培訓類收費的監管。按有關規定組織清費、治亂、減負工作。
編制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負責價格形勢分析、價格監測、價格調控預警和應急機制建設,實施低收入群體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制。負責組織價格理論與政策研究,協調處理價格政策爭議。負責指導價格監測和基層物價工作。
(十)糧食調控和儲備發展股。負責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負責實施糧食收購行政許可的有關行政管理和指導,指導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保障軍隊糧食供應。監督實施儲備糧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儲備糧的規模、布局、收購、銷售、輪換計畫的建議,承擔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補貼和儲存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協調在慈儲備糧相關工作。承擔全縣社會糧食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糧食行業發展及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調查了解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並進行指導,指導協調糧食產銷合作,承辦糧食流通設施重點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指導全行業質量、質檢、計量、市場建設、安全生產和加工業統計工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推廣工作。

所獲榮譽

2008年,被評為“湖南省經投工作先進單位”;
2009年,被評為“慈利縣雙文明考核先進單位”和“慈利縣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先進單位”;
2010年,被縣委辦公室和縣政府辦公室評為“辦公室工作先進單位”;
2011年,被省“三個一”行動計畫領導小組評為2011年度全省“‘三個一’行動計畫先進縣”,被縣委辦公室和縣政府辦公室評為“辦公室工作先進單位”。
2021年2月25日,被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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