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承擔文字綜合、調查研究、公務接待、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宣傳、督查督辦等日常運轉工作。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人事教育股(機關黨委、黨建辦)
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綜合指導局管各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指導局直屬單位和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註冊、職稱考評、崗位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住建行業青年、婦女等群團組織工作;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黨建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3.機關紀委
負責督查局機關及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決議情況,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黨員幹部黨紀政紀、廉政教育和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對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行政效能建設督查工作;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股
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建設行業的財務計畫;負責本局各行業專項資金管理,會同相關股室調配年度各專項資金並監督執行;負責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系統與局機關年度部門預算、年終決算及局財務管理工作並監管國有資產;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的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管理及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村鎮建設管理股(危改辦)
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於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鄉村振興(農村危房改造)、各級村鎮統計和村鎮建設信息上報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編制、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的建設工作;組織國家、省級重點鎮、特色鎮(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工程技術管理股
貫徹實施工程建設設計規範和標準;貫徹實施有關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計畫;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備案及建設工程設計招投標監管工作;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和建設科技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指導無障礙建設工作;組織對外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檔案的審查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所必須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的收集、利用工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市政工程建設站
負責市政工程項目庫建設的可行性研究、組織規劃、設計等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契約簽訂和組織實施;負責所建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檔案歸集和移交工作;指導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設計方案評審;協助審計部門對已竣工項目資金進行審計;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人民防空管理股
監督城市民用建築、重要經濟防護目標及防空地下室的維護、管理及平時開發利用;負責向社會依法征繳和管理人民防空經費;指導城市民用建築、重要經濟防護目標及公共人防工程的設計、實施工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人防指揮中心
擬訂人防指揮通信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人防信息化建設任務;負責人防通信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人防戰備通信值班執勤和人防演練通信保障;執行縣委、縣人民政府及縣人防指揮部組織指揮防空襲鬥爭信息保障任務;承擔防空警報系統建設、維護、管理和人防通信警報應急任務;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城市建設管理股
負責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承辦排污許可工作;負責“節能減排”、“六城同創”、招商引資等相關工作;指導城市建設及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工作;監督和管理城市相關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工作;指導城市供水、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公用事業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監督指導城市供水、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運營和應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消防技術管理站
負責全縣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實施,依據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對需要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組織驗收、抽查、備案;依法對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備案。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建築業管理股(安監辦)
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建築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或相關法規;負責建築市場監管、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建築安全生產、建築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建設項目工程風險管理等規章制度的制定並監督執行;指導人防工程、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投標、工程定額和造價管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設監理企業、商品混凝土企業等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指導建設監理單位的資質資格管理及有關執業資格註冊管理;組織、參與建築市場專項整治和執法監察;負責建設行業控違拆違工作;協調處理建設行業糾紛;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房地產管理股
負責擬定房地產產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對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負責房地產開發數據的統計上報及樓盤表的管理;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法制股
承擔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管理、政府契約管理、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雙隨機一公開的行政職能;負責組織實施普法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考試考核工作;負責局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移送;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5.行政審批股
負責政務公開(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視窗)日常工作,所有局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一次性告知、交辦、督辦工作;牽頭負責全縣工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住建系統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動態管理和審批程式及流程的規範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工作;負責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落實;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6.燃氣服務中心
負責全縣燃氣行業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燃氣項目的審核批准和經營網點的選址、布局、遷移資格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燃氣設施改動審批工作;負責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7.信息技術檔案中心
收集、整理、鑑定、統計、保管和利用全縣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城建檔案和有關資料。對全縣建設單位的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對接收進中心的所有城建檔案(包括人防工程、地下管線、房地產檔案)進行數位化處理,積極為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科研等工作建立信息平台,實現動態化、數位化管理。加強商品房開發、銷售信息監管、物業信息管理,參加工程的竣工驗收,對接收範圍內的工程竣工檔案進行(預)驗收,並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檔案;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8.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事務中心
組織實施全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提供管理與服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查與備案、工程及企業狀況信息收集存儲和發布等;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9.機關工會
負責工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食堂的管理;加強職工教育,提高機關職工政治理論、思想道德、科學文化和業務素質水平。組織職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做好先進工作者、勞模等先進模範的評選、表彰、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加強和改進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精神文化生活,推動機關文化建設;維護機關職工合法權益,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主持住建局(人防辦)全面工作,分管縣住房保障和房產市場服務中心、市政工程建設站、工程技術管理股。聯繫局機關黨支部。
鄧湘慈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黨務(含紀檢監察、組織、意識形態、宣傳、統戰、人事、人大政協聯絡、共青團、關心下一代、婦女、老乾、社區三聯四建、雙擁)、財務、機關事務、衛健、績效考核、房地產開發、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含掃黑除惡、禁毒、平安創建、信訪、維穩、“掃黃打非”)、政府債務風險化解及行業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住房保障和房產市場服務中心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股、人教股、房地產管理股。牽頭負責財稅收入管理、重點工作、衛生健康、平安建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績效評估考核工作。聯繫專項工程,聯繫局老乾黨支部、住房保障和房產市場服務中心黨總支,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趙紹兵 黨組成員、縣紀委派駐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聯繫縣建公司黨支部。
高劍鳴 總工程師
負責抓好工程技術、消防技術、燃氣及行業安全生產、招商引資、法制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工程技術管理股,分管法制股、招投標事務中心、消防技術管理站、燃氣服務中心、縣建築設計院。牽頭負責招商引資、依法治縣績效評估考核工作。聯繫專項工程,聯繫建築設計院黨支部,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陳 程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駐村幫扶)、行政審批(工改)、全面深化改革、村鎮建設、農村雙改、行業扶貧(農村危房改造)、城市雙修、市政公用事業、生態環保、林長制(森林防火)、河長制、城市供水行業管理、城市創建及行業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村鎮股(危改辦)、城建股(市政公用事業股)、行政審批股、綠化站。牽頭負責鄉村振興、污染防治、重點民生實事、工改工作、最佳化營商環境、政務公開、城市創建、世界一流旅遊目的地建設、農業農村工作績效評估考核工作。聯繫綠化站黨支部,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曹碧波 黨組成員、人防辦副主任
負責人民防空、建築業、路長制、防汛、質量強縣、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控違治違、工業強基倍增、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並具體落實縣建安委交辦的相關工作。分管人防管理股、人防指揮中心、建築業管理股(安監辦)、建設工程事務中心、縣建公司。牽頭負責安全生產、工業強基倍增、路長制、教育工作、食品安全績效評估考核工作。聯繫專項工程,聯繫建設工程事務中心黨支部,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