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利文斯頓(Edward Livingston,1764年5月26日 - 1836年5月23日),美國著名的法學家和律師。六十七歲時被任命為國務卿,與法國簽署了1831年條約,法國同意對遭受損失的美國商人給以賠償。他的國務卿任期並不成功,傑克遜總統把持著外交事務的決策權,而前任國務卿范布倫仍然對外交工作施加重大影響。他在法學界的聲望遠遠高於他在外交領域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愛德華·利文斯頓
- 外文名:Edward Livingston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紐約州哥倫比亞縣
- 出生日期:1764年5月26日
- 逝世日期:1836年5月23日
- 職業:官員
- 畢業院校:普林斯頓大學
- 性別:男
基本信息,人生歷程,嶄露頭角,宦海沉浮,老當益壯,
基本信息
愛德華·利文斯頓(Edward Livingston,1764年5月26日 - 1836年5月23日),美國著名的法學家和律師。
人生歷程
愛德華·利文斯頓
1764年5月26日出生於紐約州哥倫比亞縣
1781年畢業於新澤西學院(今普林斯頓大學)初級班
1785年在紐約獲律師資格
1795年~1801年任聯邦眾議員
1801年開始擔任紐約州總檢察長和紐約市市長
1803年辭去公職並遷居紐奧良重操律師舊業
1814年參加對英戰爭
1821年~1823年在路易斯安納州主持刑法修訂工作
1824年~1828年再任聯邦眾議員
1829年~1831年任聯邦參議員
1831年~1833年出任傑克遜總統的國務卿
1833年~1835年出任美國駐法公使
1836年5月23日在紐約逝世
嶄露頭角
愛德華·利文斯頓是羅伯特·R·利文斯頓和瑪格麗特·利文斯頓十個孩子中最小的兒子,1764年5月26日,出生於紐約州哥倫比亞縣克萊蒙特鎮。愛德華少年時代就失去了父親,是母親一個人拉扯大的,經歷了艱難生活的磨鍊。他的長兄羅伯特·利文斯頓是第一次革命時期很有名氣的革命者和外交家。羅伯特盡忠報國的精神對於愛德華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有所不同的是,他主要是以法律為武器來維護年輕的共和國的根本利益。
愛德華早年接受了較好的教育,這為他畢生所從事的法律和外交事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1779年,愛德華進入新澤西學院學習。畢業返鄉後,他對法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於1785年通過考試進入律師界。立業之後他渴望著成家,期待著能像父母那樣兒女繞膝,騰達的事業和可觀的收入足以支撐起一個溫馨的大家庭。但他的婚姻生活是不幸的。他的第一次婚姻十分短暫,妻子瑪麗因病而撒手歸西。他與第二任妻子路易絲生有四個孩子,可惜其中的三個不幸夭折。由於經歷過少年喪父、中年喪子喪妻的悲慟,他對事業和家庭備加珍惜。
在紐約律師事務所,他打贏的官司不計其數,遠近聞名。隨著律師業務日益紅火,他萌生了從政的念頭。1794年,他如願以償地進入聯邦眾議院。此時他是傑斐遜民主的信奉者,在國會裡同聯邦黨人進行著堅決的鬥爭。
在國會進行的反對聯邦黨人《客籍法》的鬥爭中,利文斯頓贏得了民主派的支持。這是亞當斯政府頒布的反動法令中的一項,打擊的主要對象是親民主派的僑民。很顯然,這是聯邦黨人針對政治反對派的一項恐怖措施,是打著和平安全的旗號來鎮壓要求民主權利的立法運動的。作為這項法令的堅決反對者,利文斯頓在民眾中的聲望日益提高。
“1800年革命”後,利文斯頓先後出任紐約州總檢察長和紐約市市長。他根據自己的司法經驗,撰寫了美國歷史上第二部司法判例彙編,這部影響很大的書奠定了他在美國法學界的地位,也使他成為當時美國政壇上一顆呈上升態勢的新星。
然而,利文斯頓這顆政壇耀眼的新星卻一度被湮沒到雲霧之中。直到機遇再次光顧的時候,人們才看到了他頭頂上更加璀璨的光環。
宦海沉浮
1803年是個多事之秋,天災人禍不期而至。利文斯頓在夏季染上了病毒性黃熱病,這在當時是一種死亡率極高的可怕的瘟疫。剛剛躲過死神的眷顧,接踵而來的一樁職員舞弊醜聞,又使他蒙受了巨大損失,並幾乎斷送了他的政治生命。這一醜聞使紐約市政府蒙受了極大的恥辱,利文斯頓被迫引咎辭職,拿出全部家產賠償損失,此後他長期掙扎在私人債務和公家債務的重壓之下。
利文斯頓辭職後重操律師舊業。不過,他並沒有放棄為公眾服務的機會。在執律師業期間,他編纂了司法程式臨時法典,於1805年~1825年在路易斯安納州訴諸實施。
1812年第二次美英戰爭的爆發使利文斯頓獲得了東山再起的機會,他不僅參加了戰爭,而且有極其出色的表現。其間,他出任陸軍少將安德魯·傑克遜的助手和翻譯,兩人結下了深厚的友誼。戰爭結束後,利文斯頓參與了對英談判,雙方討論了戰爭的善後問題。
戰後,利文斯頓又進入了他的政治活躍期,不過直至1820年,他才當選為路易斯安那州議員。由於他已是一位蜚聲國內的著名律師和談判高手,被指定主持該州刑事法典的修改工作。他不負眾望,在兩年多的時間裡夜以繼日地操勞,對刑法不合理的結構進行了調整修訂,修改了許多過時的條款。但就在大功告成之際,一場大火將全部刑法手稿焚毀。面對這突如其來的不幸,利文斯頓以超乎常人的勇氣與毅力,全身心地重新投入修訂工作之中。
1825年,浸透了利文斯頓心血的刑法修訂稿終於問世了。它得到了同人的一致認可和好評,卻沒能在州議會以足夠的票數獲得通過。然而,這項工作給他帶來的效益和社會影響是無法估量的。該書稿後來在歐洲出版,他在法學界的聲譽迅速攀升。1822年~1831年,利文斯頓先後在聯邦眾議院和參議院工作。命運多舛,歷經磨難的利文斯頓大器晚成,愈老彌堅,還有更神聖的使命召喚他。
老當益壯
1831年5月,利文斯頓出任安德魯·傑克遜總統的國務卿。雖然許多政壇要人對這位白髮蒼蒼的老人是否能承擔這一重任持懷疑態度,甚至有人公開提出了批評,但這在當時激烈的黨派爭鬥中也許是傑克遜總統最為明智的選擇。
當時,傑克遜與他的副總統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之間矛盾重重,“國會法令廢止權”的明爭暗鬥已經使聯邦面臨著分裂的危險境地。傑克遜為維護國家統一,加強總統職權,多次對內閣成員進行撤換,此次更換國務卿便是他的整體用人方案的一個組成部分。傑克遜之所以選擇利文斯頓出任國務卿,是看中了利文斯頓崇高的威望和橫溢的才華,更為重要的是,他認為利文斯頓對自己是絕對忠誠的。
年事已高的利文斯頓像年輕人一樣精力充沛地投入外交這個全新的領域之中。當時美國的外交政策仍然處在前任國務卿馬丁·范布倫的既定方針的指導下,再加上美國與各大國之間的關係發生重大變化,所以在利文斯頓任國務卿期間,美國的對外事務雖然繁忙,卻是在平靜有序的狀態下運行的。在此期間,美國與加拿大的邊界糾紛處於可以控制的範圍內,雙方談判頻繁舉行,但未有實質性的突破。美法之間就拿破崙戰爭給美國商人造成的損失的談判有了結果:法方同意給美國商人以補償,雙方還達成了有關互惠貿易的協定。談判是由駐法公使里佛主持的,但他只願意接受傑克遜和范布倫的指令,因此利文斯頓提出的一些異議(如利文斯頓認為,該協定的某些內容對美國商人不利等)未能被裡佛採納。雖然存有遺憾,但這卻是利文斯頓任國務卿期間美國取得的一項重要外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