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是惠州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地址位於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演達大道4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
- 性質:公安機構
- 局長:葉光明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機構職能,領導分工,獲得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惠城區公安分局既要加強對全區公安工作指導管理,又要發揮直接參與的職能作用,強化對全區社會治安的管理,組織指導和參與重大案件的偵破、重大事故處理、突發事件的處置,提高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和組織協同作戰的能力,強化惠城區公安分局民警隊伍包括消防、武警現役部隊的管理,保證警令暢通。根據公安機關的職能調整,惠城區公安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部署惠城區公安工作並指導、參與和檢查落實。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調查、掌握、分析、研究、預測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為惠州市、惠城區兩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負責惠城區公安分局公安隊伍建設和分局機關組織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四)指導、參與對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有關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參與對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以及突發事件的偵破和處置工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和外國人在惠城區內居留、旅行等有關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和參與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工作;指導基層治保組織建設。
(七)指導、參與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檢查監督。
(八)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管理內保組織和經警隊伍的建設。
(九)組織實施對來惠州市、惠城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中央和省在惠州市、惠城區召開的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負責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檢查督促下屬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督辦和查處公安民警隊伍違紀案件。
(十二)指導森林公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三)承辦惠州市、惠城區兩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工作。
機構設定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下設辦公室、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刑事偵查大隊、緝毒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巡特警大隊、公共信息網路監察大隊、政工室、監督室、法制大隊、警務保障室、情報指揮大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等14個內設機構,橋西所、南壇所、水上所、麥地所、橋東所、下角所、圓通橋所、新村所、西湖所、河南岸所、馬莊所、三棟所、江北所、雲山所、小金口所、汝湖所、仍圖所、水口所、水東所、馬安所、橫瀝所、矮陂所、蘆洲所、蘆嵐所、森林所等25個派出所。
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傳達上級公安機關和本局的指示、指令,組織、指揮、協調、指導處置突發性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負責收集掌握市、區公安工作情況,全面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研判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狀況;起草綜合性、指導性的檔案、報告,審核以分局名義下發的公文;負責全局公安業務數字統計、保密、通信、會議組織、檔案收發、 上傳下達、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安對外公共關係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城區公安機關對外宣傳工作;向各新聞媒體提供稿件和信息;負責城區公安新聞發布會、記者招待會的組織及發布新聞等工作;負責與有關新聞單位的溝通、聯繫及組織採訪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公文收發室、總值班室工作;
(二)政工室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惠城區公安人事信息管理,民警的考核、考察、任免、調整以及招警有關事項;協助做好公安機關的機構編制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推薦工作;民警工資福利、離退休人員管理、青年、婦女、計畫生育工作、人民警察警銜上報審批工作、人民警察證和其他有關證件的發證管理工作。負責惠城區公安隊伍的政治理論、宣傳、培訓、調研、黨務、警體工作和思想、紀律作風建設、崗位責任制考評、考核、立功創模、表彰先進、精神文明建設、職業道德等經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三)監督室
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抓好公安機關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指定監察對象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紀律、命令、指令的情況;受理公安民警的控告和申訴;負責查處局屬各單位民警違紀案件;負責局屬各單位“三項治理”和警務公開工作及廉政卷宗工作;組織實施《公安機關督察條例》,指導、協調、參與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負責分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監督檢查各單位罰沒款和行政收費的執行情況;負責對局屬單位領導離任的財務審計工作。
(四)警務保障室
負責賬務裝備、警務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計畫、調撥、發放警用服裝、器材裝備等;管理分局機關和監督派出所等局屬單位的基建、房產、國有固定資產;負責分局機關車輛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公安業務經費、特費,指導監督公安分局財務工作;負責管理分局機關各項經費、工資發放、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工作;負責分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分局領導和機關車輛的駕駛調配;車輛登記牌證辦理;車輛的維修和油料供應以及內務管理、水電維修、門衛值班、接待等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五)法制大隊
負責公安法制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參與公安法制宣傳與諮詢、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對各類案件的嫌疑人所採取的強制措施進行審核;指導、承擔公安行政複議訴訟工作,辦理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和建議。負責審核局發規範性檔案,審核公安行政、刑事強制措施,審核強制戒毒、治安處罰案件,審核取保候審等案件;負責公安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案件,協調和處理公安行政刑事賠償的有關工作,組織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六)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履行相關職責。
(七)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全區刑事案件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指導、組織、協調和參與偵破各類刑事案件;負責法醫檢驗和現場勘查工作,研究刑事科技,出具刑事技術鑑定材料;負責刑事犯罪情報資料收集、建檔和槍彈建檔工作;參與刑事偵察技術建設,推廣和運用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組織和參與反毒、反詐欺、反黑、打拐工作;指導、組織刑事特情隊伍建設並做好使用、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境內外黑社會組織情況;參與對境外黑社會組織滲透與犯罪案件的偵破;承辦國際刑警組織協查事務和對付國際恐怖犯罪活動;承辦上級交辦和其他省市縣的協查案件。
(八)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社會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參與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查處治安案件;負責警衛工作;組織、協調、參與對重大治安案件、事故的處置和大型群體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金融系統、文化系統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經濟民警的管理工作;負責槍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公安基層的管理工作;管理特種行業;查禁違禁物品,預防犯罪,查處黃、賭案件,了解掌握社會治安動態,協助基層調解查處治安案件和治安事件,指導基層治保會組織建設和保全行業的管理工作;發動人民民眾參與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協助工商、文化、食品衛生、技術監督部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等工作;負責出入境和戶政管理工作。
(九)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經濟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偵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占、職務侵占等各類經濟案件;負責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收集、掌握全區有關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實施金融詐欺、危害稅收征管、妨礙公司和企業管理秩序,侵犯智慧財產權以及偽、變造貨幣和出售、使用假幣等犯罪情況;
(十)巡特警大隊
負責處置暴力恐怖犯罪案件;負責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負責處置暴亂、騷亂和大規模聚眾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負責處置大型的群體性事件;負責對重要目標守衛和重要人員的安全保衛任務;負責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負責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為危難民眾提供緊急救助服務;其它應當由公安特警隊承擔的特殊任務。
(十一)公共信息網路監察大隊
負責科技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城區公安信息通信建設工作;負責公安機關有線綜合通信網、微波綜合通信網、公安信息網路、網監、無線通信(800兆)系統的建設和維護保障工作;負責公安機關電視電話會議線路系統的管理工作;
組織城區公安科研工作,負責公安科技工作的規劃;協助組織公安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價、交流、推廣。負責黨政機關金融管理等重點單位網路管理工作;負責網咖安全審核和日常網路安全檢查工作;負責網際網路接入服務單位、信息服務單位、網際網路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備案工作;負責計算機安全保護等級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病毒疫情的防範和消除工作;負責24小時對網際網路上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信息實施監控,全面掌握當前的敵、社情動態;發現、刪除、封堵本轄區區域網路上有害信息;蒐集、匯總、分析編髮國際網際網路信息動態;負責偵查針對和利用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案件;負責有關計算機和網際網路犯罪的案件的勘查取證工作。
(十二)緝毒大隊
負責和協調城區開展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開展禁毒情報工作,偵查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研究制定毒品犯罪預防、管理和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城區開展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組織、指導城區開展涉毒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得打擊整治工作;組織、指導全區開展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城區開展打擊非法生產、販賣、吸食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工作;組織、指導城區開展阿片類物質成癮者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組織開展城區禁毒宣傳工作。
(十三)情報指揮大隊
負責城區涉穩情報收集、分析、研判、預警;負責城區涉穩、涉恐重點人員活動的動態軌跡分析與預警;負責對城區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形勢定期分析、研判、預警,提出打、防對策;整合、管理及指導社會信息資源採集並開展情報研判;為指導決策和偵查、防控提供情報信息支持;接受民眾“有獎舉報”,轉辦、督辦市局“有獎舉報”中心相關線索,協助舉報人申領舉報獎金;負責城區“四色預警”重點人員研判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視頻監控、治安卡口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統套用工作。
(十四)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
貫徹執行有關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工作的法律、法規;掌握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動態,研究、制定預防和打擊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活動的對策、方案;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城區公安機關對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活動的偵查工作;負責城區食品藥品及環境犯罪案件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案件的偵查工作;依法履行涉及食品藥品安全與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的公安行政處罰權;負責與農業、市場監管、環境監管等相關部門建立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犯罪與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工作合作機制,對相關部門發現的涉嫌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線索進行查處;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派出所
負責傳達、貫徹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指令;協助和參與本轄區的治安管理;組織和參與開展轄區內的各項治安防範工作和以治保會為主體的群防群治工作;協助、參與轄區內的案件偵查、事件查處、糾紛調解工作;負責落實本轄區的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包括戶口管理、出租屋管理等);負責轄區公民因私出境審查工作以及協助做好進入本地的外國人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和分析研究本地的治安形勢及敵情和社情。
領導分工
葉光明 副區長、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工作。
黃 忠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分局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分管汝湖、仍圖派出所;分管信訪工作。
劉志傑 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第一副督察長:負責紀委工作,分管監督室和水上、西湖、森林派出所;協助光明同志分管審計工作。
李敬濤 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刑事偵查大隊、緝毒大隊、便衣隊和蘆嵐、蘆洲派出所;分管反恐、打擊走私工作。
李郁文 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國內安全保衛大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和下角、橋西、南壇、麥地派出所;聯繫消防救援大隊。
陳小華 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警務保障室、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和橋東、河南岸、馬莊、三棟派出所。
曾德平 分局黨委委員、副政委:分管巡特警大隊、戶政股、出入境管理股和江北、雲山、圓通橋、新村派出所。
馬吉飛 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法制大隊、情報指揮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和小金口、水口、水東、馬安派出所。
劉東華 分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負責政工室工作,分管橫瀝、矮陂派出所。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22日,入選“2020-2022年度惠州市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地理位置
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演達大道40號。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