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陽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巴中市委辦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設立巴中市恩陽區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巴委辦發〔2013〕5號)和中共巴中市委編委《關於印發巴中市恩陽區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巴編髮〔2013〕3號)規定,設立巴中市恩陽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恩陽區財政局
  • 外文名:ENyang Finance Bureau
  • 行政區域:巴中市恩陽區
  • 機構性質:行政機構
  • 局長:張寧
領導簡介,機構職能,

領導簡介

局黨組書記、局長 張寧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鳳先
駐局紀檢監察組長、黨組成員 喻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姚旭
副局長 薛衛
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馬剛
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黃堅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擬定全區財稅(含財政、預算、稅收、非稅收入、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財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區稅政事項。
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按照規定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負責管理政府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財政票據。組織實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全區政府採購工作。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考核國有企業;負責按體制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國有資產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制定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定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按規定參與全區農業綜合發展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負責按規定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
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工作,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按規定組織和管理全區財政業務培訓。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部門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信訪、穩定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五創聯動、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務接待、車輛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保密、信息、新聞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深化改革、統計和環保等工作。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4研究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局機關目標管理及重要事項。
二、綜合股。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組織擬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依規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工作。
三、法規稅政股。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依法治區、財政法制宣傳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好差評”工作。指導本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定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組織財政普法工作。開展稅源調查分析和退稅審核工作。
四、預算股。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全區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匯總年度全區財政預算。
五、政府債務管理股(掛牌)。擬定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債券管理、風險防控、統計分析、考核評價、信息公開和加強政府隱性債務監管等工作。
六、國庫股。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定全區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擬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擬定全區政府採購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政府採購專家徵集、抽取的管理。負責審核全區政府採購預算。審核全區政府採購方式。監督管理全區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八、經濟建設股。承擔發改(能源、糧食和物資儲備)、工業(軍民融合發展)、交通、商貿、建設、應急、城市管理、國資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等有關制度,辦理基本建設投資財政撥款、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覆。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財務監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九、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定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工作,參與全區其他公務用車管理。負責財政系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十、科教與文化股。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教育科技和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定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全區財政民口科技資金和全區學校等財政教育資金。
十一、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二、自然資源規劃股。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地災治理、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貫徹落實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參與擬定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承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資金收支管理職責。
十三、農業農村股。承擔農業農村、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農村綜合改革中涉及財政方面的措施建議。
十四、鄉鎮財政管理股。研究制定鎮(街道)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負責鎮(街道)財政預算執行、資金收支監管。負責鎮(街道)財政業務指導。協助開展農村公益性建設工作。承擔鎮(街道)財政預決算審核工作。承擔區對鎮(街道)轉移支付工作。協助推進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各項工作。
十五、外事和金融股。承擔涉外交流、經貿合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全區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管理工作。承辦涉及港澳的合作與交流事務的財政有關事項。承擔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對外財經交流的具體工作。承擔本部門外事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承擔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貫徹落實財政金融互動政策。負責對接保險金融機構。負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有金融資產產權管理工作。
十六、會計股(行政審批股)。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管理全區會計工作。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
十七、預算績效管理股。牽頭建立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制度機制。承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組織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工作,督查開展績效目標管理和結果評價套用工作。
十八、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股。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報告編制辦法,推進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等職責。
十九、財務股。負責本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和決算工作,管理和審批機關各項經費的使用。負責機關財務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等工作。
二十、人事教育股。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退休人員等工作。指導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機關意識形態、宣傳思想、組織工作和統戰工作。負責機關駐村幫扶工作。
區財政局共有直屬單位8個,區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區財政監督檢查局、區財政票據監督管理中心、區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區會計考試培訓中心、區財政信息中心、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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