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小學生心理健康護航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3年)

《恩施州中小學生心理健康護航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3年)》,經恩施州人民政府同意,於2022年1月2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州中小學生心理健康護航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3年)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25日
為全面加強和改進全州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學生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教育部《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2部門聯合印發的《健康中國行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動方案(2019—2022年)》(國衛疾控發〔2019〕63號),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中小學生生理、心理發展特點和規律,運用心理健康教育知識理論和方法技能,家校聯動、班校聯動,培養學生積極樂觀、向上向善的心理品質,為全體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幸福人生奠定基礎。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一年見成效,兩年上台階,五年創一流”的總體要求,重點實施六大項目,形成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班主任—全體教職員工協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網路,建立以發展性評價為核心、具有區域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體系,實現全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專業化、系統化和規範化,全面提升中國小教師和學生心理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心理健康教育服務基地建設項目
1.全面推進學校心理輔導室標準化建設。到2023年底,創建50個州級示範心理輔導室,鄉鎮中心國小以上的學校達到省級標準化心理輔導室建設標準,配齊心理測量軟體、沙盤及團體輔導箱等三大基礎設備,確保常態化使用。(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2.加強州、縣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建設。到2023年底,州級依託州精神衛生中心心理健康管理中心建立“恩施州中小學生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各縣市聯合當地心理健康資源全面建成“中小學生心理健康輔導中心”,開展區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培訓、輔導轉介等工作。(責任單位:州衛健委、州教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實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範校創建項目
3.創建恩施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範校。樹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典型,培育一批有較高心理健康教育辦學特色和水平的中國小校。鼓勵各中國小將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學校特色文化建設中,形成“心育”特色文化。到2023年底,培育80所縣級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範校,打造40個州級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示範點學校。(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4.舉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動。每年3月、9月為全州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月。加強部門協作,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延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堅持“網際網路+心育”與傳統模式相結合,在有關行業、部門的微信公眾號等平台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專欄,加強宣傳普及。(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州文旅局、州委宣傳部、州委網信辦、州廣播電視台、恩施日報社,各縣市人民政府)
5.建立家校聯動、社會協作的工作機制。整合多方資源,積極開展親職教育和親子輔導工作,促進親子關係和諧發展。將心理健康知識宣教列為各級家長會、家長課堂的常規議題和必修內容,提高家長預防、識別子女心理行為問題的能力。拓寬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完善街道社區、公共文化機構、公益團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方聯動機制,引導其積極參與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州文明辦、州文旅局、州民政局、州婦聯、團州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實施教師隊伍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項目
6.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的配備與激勵機制。州、縣市教研機構必須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員。每所中國小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在招錄教師時優先錄用心理學專業教師,按照師生比不低於1:1000(不足1000人按1000人計)的比例配齊專職教師,其編制從學校總編制中統籌解決。到2023年底,全州中國小均按標準配齊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形成以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支撐,班主任和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幹,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為成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路。學校心理輔導室負責人可享受學校中層幹部待遇。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一般不兼任其他學科課程,每年至少參加3次縣級以上教研、培訓或交流活動,其專業技術職務納入職稱評聘系列,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承擔的心理諮詢或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通過補貼課時計入個人教學工作量,由學校按實際情況統籌核定。州、縣市定期通報表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個人。(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州委編辦,各縣市人民政府)
7.開展教師心理健康教育資格全員培訓。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對全體教師分層分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與崗位相適應的心理健康教育資格制度。到2023年底,80%以上教師心理健康教育資格達到C級,90%以上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班主任及學校領導班子、中層幹部達到B級,100名以上骨幹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優秀班主任達到A級。全州組建起一支積極性高、專業性強的心理健康教育志願者隊伍。(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州人社局,在恩高校)
8.創新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方式。加強恩施州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委員會和教學指導委員會建設,各縣市分別建立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組,各學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組。探索“大教研(集體)+小教研(分學段)+微教研(協作體)+青藍教研(名師結對培養)”等形式,建立系統的教研和培訓體系。定期組織心理健康教育交流展示活動,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師工作室”,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成長工作坊(沙龍、讀書會),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學科帶頭人及名師隊伍培養,提升教育教學、諮詢輔導和科研課題研究能力。爭取到2023年,培養州級心理健康教育名師5至10名,縣級骨幹教師、名師50至80名。(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在恩高校)
9.啟動心理健康教育素養提升計畫。以心理健康教育基礎知識、學習心理學、教育心理學、兒童青少年常見心理健康問題識別及應對知識等為主要內容,在新教師上崗培訓、校本培訓、師德培訓、班主任論壇中,向學科教師滲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模式。在中國小校長任職資格培訓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專題,明確分管校長職責,開設德育與心理健康教育專題校長論壇或培訓。(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在恩高校)
(四)實施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體系建設項目
10.最佳化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進課表。開齊開足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充分利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系統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並納入學校課程設定計畫。義務教育階段按照每兩周1課時進行安排,高中階段按照每周2課時的總量統籌安排,做到學生有教材,教師有教案、課件,學期有評價。心理健康教育課應以活動為主,可以採用團體輔導、心理訓練、問題辨析、情境設計、角色扮演、遊戲輔導、心理戲劇、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防止學科化傾向。幼稚園可以根據實際,結合活動角、活動課、陽光運動等活動,有機滲透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幼兒健全人格和良好心態的形成。(責任單位:州教育局)
11.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實施體系。在中小學生中分層次開展珍愛生命、積極適應、青春健康、情緒管理、自我悅納、溝通合作、心理復原、自主學習、創新實踐、生涯規劃、反校園欺凌等心理素質技能的主題培育課程。開發建設一批優質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程資源,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群。學校探索“心育微課堂”“心育微講座”等多種形式,建立由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設“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由班主任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班會課”、面向家長開設“青春健康親子輔導課”的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實施體系。(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州婦聯、團州委)
12.積極探索學習心理輔導。以學習心理輔導為抓手,探索非智力因素在提高學生學習成績、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的有效途徑,推進輕負高質教育。在學科教學、班團隊活動、社團活動、綜合實踐活動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滲透的力度。(責任單位:州教育局)
13.加強學生生涯規劃專題教育。在課程改革和高考改革背景下,探索心理健康教育與生涯發展教育的深度整合,充分發揮心理健康教育在學生生涯發展指導中的優勢,開發適合學生髮展、符合學生需要的生涯規劃指導課程。(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在恩高校)
(五)實施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建設項目
14.建立班校聯動早期預防學生心理問題工作機制。以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月”為契機,以班級“生命教育”“欺凌—安撫”等系列主題心理課為核心,在學生中開展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培養學生珍愛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識,提升積極心理品質,增強學生心理危機求助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班級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課代表,發現學生中有苗頭性的明顯異常現象及時向班主任報告,充分發揮學校團組織、少先隊、學生會、班委會等各級學生組織的自主管理和服務功能,形成縱橫交叉、條塊結合、全面覆蓋的早期預防體系,有效防控學生心理危機問題造成的極端事件。(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州公安局、團州委)
15.加強學生心理問題早期預警工作。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建檔制度、重點人群心理篩查制度、心理問題報告並持續關注制度及相關保密制度,有效預防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遵循心理測量的專業要求,謹慎科學地使用量表或其他測試手段,不得簡單地憑藉量表測試結果下結論。(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
16.完善區域心理危機干預體系。依託專業機構加強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班級、學校、醫療機構、部門聯動的心理危機預警和干預機制,做好預防教育、早期預警、危機干預、後期跟蹤、制度建設等基礎性工作。建立對危機干預對象的支持系統、監護系統、救助系統等。(責任單位:州衛健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紅十字會)
17.探索醫教結合的心理危機干預及轉介系統。建立醫教專業人員、社會志願者共同參與的心理危機干預系統。探索建立教育、醫療衛生部門、社會安全管理部門協同運作的心理危機干預系統,暢通危機干預轉介的綠色通道。(責任單位:州衛健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紅十字會)
18.加強教師心理健康測評工作。在教師招聘中增加對教師職業匹配性的心理測試,在日常工作中重視對教師心理健康的關注和維護,預防和減少師源性心理問題。(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州人社局)
(六)實施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設項目
19.運用信息化手段創新心理健康教育方式。學校心理輔導室合理配備電子心理檔案管理軟體和心理測評軟體,有效運用網路、新媒體等信息化手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積極與高校、科研院所、心理研究機構等合作,通過課題研究、購買服務等方式,試點開展中小學生心理素質監測工作。(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州財政局,在恩高校,各縣市人民政府)
20.建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依託“恩施州智慧教育大數據平台”,建立區域學生心理健康發展狀況資料庫,開展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和干預、轉介、家校共育等工作,有效提升心理篩查及預警的工作效率。整合各級各類信息資源,多渠道開發建設包括文本、課件、圖像、音像等在內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學資源庫,建成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範課和精品課,彙編心理健康教育優秀論文及案例集。(責任單位:州教育局、州衛健委、州財政局,在恩高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州人民政府成立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恩施州中小學生心理健康護航工程實施。各縣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專門機構,明確職責、理順關係,加強統籌規劃、督導評價。各級教育部門牽頭抓總,加強組織協調,會同相關部門齊抓共管,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各級各類學校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組織機構,建好用好學校心理輔導室,配齊配強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
(二)保障經費投入。州、縣市人民政府應根據工作實際,做好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資金保障工作,並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評價。鼓勵各種社會資源支持開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合理分配經費使用比例,優先用於心理健康教育硬軟體建設、資源套用和師資培訓等方面,切實加強項目管理和經費監管。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縣市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將實施中小學生心理健康護航工程和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情況納入教育目標督導考核內容,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編制管理與職稱評聘辦法,強化心理健康教育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和規範性。州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開展專項督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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