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恩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恩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是恩平市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上級單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根據《中共恩平市委 恩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恩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恩發〔2010〕5號)、恩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恩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恩機編〔2010〕7號)精神,設立恩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建設局、市房產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原市建設局實際承擔的供水、用水、節水的管理職責劃入市水務局。
(四)將原市建設局承擔的燃氣管理(不含燃氣工程建設)的職責劃給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五)加強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著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加強對房地產和建築市場的監管,建立住建系統誠信體系,維護市場秩序。
(六)加強城鄉建設管理,促進宜居城鄉建設。強化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
(七)加強住房和建設信息管理。加強建設領域資源節約工作,有效降低建築能耗。
(八)加強對建築行業的指導,推動全市建築業企業健康發展。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江門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規定,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住房資金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商品房預售、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管理、落實房屋政策;負責城市房屋租賃、危房鑑定、白蟻防治、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和房屋拆遷管理;指導房地產中介服務和物業管理;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五)承擔指導城市建設的責任;參與重點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的擬訂,指導協調市重點工程和大中型建設項目,組織政府投資房屋的建設管理。
(六)承擔規範、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改善人居環境。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設工程和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監督工程建設定額的實施;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推廣套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導行業註冊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行業的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監督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規程的實施。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與上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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