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忍

恆忍

【恆忍】( long suffering) 忍耐的意思,按《新約》說法,恆忍是耶穌的美德。如當耶穌領著使徒們路過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時,當地不接待耶穌,門徒雅各等人要求耶穌吩咐降火燒滅他們,遭到耶穌責備。在祭司長等人捉耶穌時,任其捕拿。耶穌受審時,不出怒言。此外,對於迫害其門徒的人如掃羅,也給予容忍。因此,基督教要求信徒要受苦容忍,如《新約·雅各書》中說:農夫忍耐等候地里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春雨秋雨。並認為忍耐是聖靈"結的果子"。以耶穌"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為信徒的榜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恆忍
  • 外文名: Long suffering
恆忍,此詞的希伯來文本義是鼻孔或深長的呼吸。因急促的呼吸是發怒的表現,故深長的呼吸引申為上帝的恆久忍耐(尼9:17;珥2:13;拿4:2)。中文聖經有時譯為"不輕易發怒",如上帝對摩西述說自己的名字時說:"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34:6)。有時又譯為"忍怒",如先知耶利米求上帝"為我報仇,不要向他們忍怒,取我的命"(耶15:15)。在《新約》中此詞作性情遲緩解,與性情急暴、不能忍耐相對。用於上帝時(羅2: 4;9:22;彼後3:9),說上帝恆久忍耐而未降罰於罪人。用於世人時,恆忍則為聖靈所結的善果之一(加5:22)。聖經曉諭信徒要以恆忍彼此相待:"凡事要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弗4:2),"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西1:11)。保羅說有愛心者必能忍耐寬容,因為"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13:4)。用作動詞時譯為寬容,見於《馬太福音》第18章26、29節。這兩節說僕人乞求主人寬容,答應他延期償還債款。又譯為"忍了多時",見於耶穌勸人要不倦祈禱的教訓中:"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究給他們申冤了么"(路18:7)。此詞常指上帝對人的恆忍,如稱上帝為恆忍之主;也指人對周圍事物的恆忍,如《雅各書》第5章7節中說:"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在《歌羅西書》第1章11節中,此詞與"歡歡喜喜"相連:保羅規勸信徒要"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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