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市禪城區快子路北連昇平路,南接蓮花路,與大新街、古洞街交匯。
始建於1934年,1936年竣工。民國23年(1934年)當時的南海縣政府在原快子大街、快子直街、快子上街、萬元里、地官里的基礎上擴寬開築馬路。民國25年(1936年) 5月10日,縣政府舉行馬路通行典禮,並定名為快子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快子路
- 外文名:kuaizi lu
路名沿革,諧音寓意,路名爭議,
路名沿革
快子路曾一度改名為朝陽路(1967年-1982年與昇平路合併稱朝陽路)、筷子路。
快子路因建路前的快子街而得名,而快子街則得名於“筷子”。據民國忠義鄉志載:“快子行約數十家多在長興街陳大塘等處(快子是在“筷”字寫入字典前的寫法)悼櫃祝主”,而在昇平路開建前長興街往陳大塘方向的大塘正街街口向南則稱快子大街,所以毫無疑問快子街名稱源於快(筷)子行業。
從1936年5月10日開通至1967年間,一直沿用“快子”作為路名。1967年在江山一片紅的時代,快子路與昇平路合併改稱朝陽路,直到1982年撥亂反正恢復快子之名,當時煞有介事的在快子路的快字上面加個竹,於是快子路又變成了筷子路。2015年官方決定將沿用三十多年的“筷子”恢復為原來的“快子”,此舉惹來了諸多爭議,而在一眾專家學者不知所謂的解釋下,讓市民更是“一頭霧水”。
諧音寓意
因為筷子的諧音,一直以來,佛山市民或多或少的認為此路有“早生貴子”之意,八十年代恢復路名後,此寓主霉邀意更是深入民心,加上附近的蓮花路,繞路一周成為本地人婚慶嫁娶時的必備項目,寓意連生貴子.....但隨“快子”寓意的深入,因筷子而名的本意被淡忘,加上新舊用字的差異,導致後來出現到底是‘筷子’還是‘快子’的爭論。
“筷子”的寫法只是現代的產物,“筷”被寫入字典之前正規的寫法應為:快子。
除了粵語中還保留“箸筒”、“大箸(夾餸)”...等等,這個“箸”字在現代漢語中已很少諒戒跨出現,筷子已成為通常的府祖遷店說法和寫法。明代陸容《菽園雜記》卷一,八:“民間俗諱,各處有之,而吳中為甚。如舟行諱‘住’,諱‘翻’。以‘箸’為‘快兒’”,“此俚俗可笑之處,今士大夫亦有犯俗稱‘快兒’者”。將箸稱為“快”大概就源出於此,在明代尚屬可笑之列,可見“快子”的說法在當時還不能登上大雅之堂,而“筷”字出於何時則無從稽考,就字義來說當在“快兒”之後,“筷”應是因“快兒”而發展出來的衍生字。“筷”作為民間俗字,沿用二百多年的《康熙字典》並沒有將此字收入典中,直到1915年中華書局出版的民國《中華大字典-未部》才加注了“筷”字:“箸也,見陸容菽園雜記”。故在清至民國時期的出版物中通常只會寫“快子”而很少會寫成“筷子”。而在1949年後的多次文字改革中到底是“快子”還是“筷子”均沒有明確說明,直至1986年《漢語大字典》出版後,在補訂《異體字表》中才查到說法:“筷”--“快”,可見,現代“筷子”和“快子”只是寫法不同而已。
鑒於《康熙字典》中並無“筷”字可查,所以可以肯定清代乃至民初“筷子”的正規寫法為“快子”。1923年民國《佛山忠義鄉志》中的“快子行”以及佛山“快子新街”的老街額就是例子,當然,這些“快子”指的是我們寫法的“筷子”而非寓意“快生子”。
快子新街老街額 | 1923年《佛山忠義鄉志》中的“快子” | 1951年佛山市全圖中的‘快子路’ |
---|---|---|
路名爭議
關於將‘筷子路’恢復為‘快子路’,有網友認為:“路牌是寫給普羅大眾而非文字研究者看的.....而筷子路的由來又恰好是當時附近多製造筷子的工場的話,那么個人還是傾向於筷子路更妥”
佛山佚名回應:
第一,吃飯用的筷子其本義就是“快子”,寫成“快子”或“筷子”意思是一致的。“筷”只是一個衍生字,在“筷”寫入字典之前,正規的寫法就是“快子”,即使教科書和新華字典將“筷子”作為常用詞使用糊悼腿,但並不意味著寫成“快子”就等於錯別字,就如時下許多衍生的網路用語被寫入詞典、字典一樣,這並不說明這些新入字詞,以往的都是錯的。不但要認字,還要識字,這只是普羅大眾的基礎教育,非文字研究者的專利。
第二,城市街道就是一條條飽含著厚重歷史的脈絡,作為官方路名,應以尊重歷史為依據,用時興的、屁股指揮腦袋的思維隨意改動,無疑於將歷史連根拔起、一抹殆盡。快子路的“快子”因為吃飯的快(筷)子而衍生出婚慶必到的“快子”,有跡可尋、有故事可說,而作為街名路名將通用百年甚至可能是數百年的獄滲捆‘快子’改成現在通用寫法的‘蘭台筷子’,這只是想當然,絕非應有的嚴謹態度,歷史就是歷史,不應以時興的做法隨意篡改,以尊重歷史的態度恢復路名。理所當然。
路名爭議
關於將‘筷子路’恢復為‘快子路’,有網友認為:“路牌是寫給普羅大眾而非文字研究者看的.....而筷子路的由來又恰好是當時附近多製造筷子的工場的話,那么個人還是傾向於筷子路更妥”
佛山佚名回應:
第一,吃飯用的筷子其本義就是“快子”,寫成“快子”或“筷子”意思是一致的。“筷”只是一個衍生字,在“筷”寫入字典之前,正規的寫法就是“快子”,即使教科書和新華字典將“筷子”作為常用詞使用,但並不意味著寫成“快子”就等於錯別字,就如時下許多衍生的網路用語被寫入詞典、字典一樣,這並不說明這些新入字詞,以往的都是錯的。不但要認字,還要識字,這只是普羅大眾的基礎教育,非文字研究者的專利。
第二,城市街道就是一條條飽含著厚重歷史的脈絡,作為官方路名,應以尊重歷史為依據,用時興的、屁股指揮腦袋的思維隨意改動,無疑於將歷史連根拔起、一抹殆盡。快子路的“快子”因為吃飯的快(筷)子而衍生出婚慶必到的“快子”,有跡可尋、有故事可說,而作為街名路名將通用百年甚至可能是數百年的‘快子’改成現在通用寫法的‘筷子’,這只是想當然,絕非應有的嚴謹態度,歷史就是歷史,不應以時興的做法隨意篡改,以尊重歷史的態度恢復路名。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