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心理治療與法律》對與心理歸背凝影諮詢和心理治療有關的法律問題作了全面易懂的概述,適用於心理治療師、心理諮詢培訓人員、督導師和心理諮詢機構管理人員。特別針對檔案保存,諮詢隱私權、訴訟增加等熱點問題,《心理治療與法律》提供了精要和容易掌握的觀點供執業者參考。
《心理治療與法律》以一問一答的形式覆蓋了心理治療的法律相關問題,如治療中的法律義務,數據保護,培訓、研究和督導。通過這樣的方式,《心理治療與法律》特別關注心理治療師在實際的治療實踐中面對的法律問題,諸如檔案保存,契約簽訂,遭到起訴或法庭傳訊。也包括了保密權的限制,比如涉及到虐待兒童時,或者當咨客有龍雄整自傷行為或使用毒品時,有義務警告其他人。
這是一本由3位心理治療與法律領域的專業人士完成的著作,是心理諮詢師與心理治療師從業和專業提升必備的參考資料。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法律:朋友還是敵人?
第二章 治療與法律:協定與義務
2.1 作為一名治療師我需要懂多少法律才能為我的咨客提供適當的服務又避免出問題呢?
2.2 針對治療的協定是否和法律契約是一樣的呢?或者有什麼不同嗎?在與咨客簽訂使用協定的時候我需要注意些什麼?
2.3 我為學生進行
分析性心理治療,並且我已獲得了當地的執業許可。我的問題是其中一個學員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已經接受了去年一年的治療才套囑船,現在突然走了並且不想支付治療費用。我不想採取法律手段,但我又確實想得到我應有的工作酬勞!
2.4 接受咨客的禮物或遺贈會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呢?
2.5 有沒有可能治療師因為某些事情沒做好(比如沒有簽訂清晰的治療協定)而被起訴,而不是因為故意損害咨客的利益(比如以某種方式剝削咨客)?
2.6 如果咨客提出認為我的治療方法不適合他們特殊的問題(例如針對
驚恐發作,我使用了
心理動力學治療而不是行為治療),我可能會被起訴嗎?
2.7 我的已經成年的咨客的父母聲稱我要對在咨客頭腦中植入了發生在幼時的性侵犯的錯誤記憶負責,他們可以起訴我嗎?
2.8 如果按照我的常識,適度地更新和跟隨發展成熟的專業規範,我被咨客起訴的可能性怎么樣呢?
2.9 在專業賠償保險策略中,我應該尋求什麼樣水平的保護呢?
第三章 特殊背景中的法律問題
3.1 作為一個服務於員工援助計畫的心虹甩理諮詢師,我需要公布一些基本法律信息,可是我覺得準備不足,即使這些信息來源於包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申明的手冊。我真的應該這樣做嗎?
3.2 我工作的諮詢機構規定給14歲以下孩子提供諮詢時必須有父母的許可,我覺得這實際上將很多青年人排除在外,而這些年齡較小的人又極度需要有人傾訴。對這種問題法律上有相應的規定嗎?
3.3 我受僱於NHS的初級衛生保健機構,同時也在次級衛生保健工作組中提供私人諮詢。我認為兩份工作都能應該得到基金會提供的保險,這種想法是否正確?
3.4 我為某個機構提供了員工援助計畫(EAP)服務,對方要求在心理諮詢結束時,給每個咨客的人事部門傳送一份簡明書面報告,以說明這次工作的性質和諮詢的結果。我必須要遵守這個慣例嗎?
3.5 我在一家慈善機構請芝凶做心理諮詢志願者。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換了新管理委員會,他們堅持認為,所有的諮詢師,包括志願者和就業學生,都不得不扣除他們自己的保險費用,而這筆保險金為數不菲。他們說,因為我們不是他們機構自己的雇員,所以顯然不能由他們來承擔我們的保險金。這樣做對嗎?
3.6 我的僱傭方是一所
繼續教育學院,這顯然很少涉及得到諮詢隱私問題。現在上級管理部門要求一旦發現兒童虐待案,諮詢師就得在兩個小時以內上報給某個“指定人物”,否則就要面臨紀律處分。他們能這樣做嗎?
3.7 我的咨客因為工作壓力的緣故正在考慮辭去現在這份待遇豐厚的工作。她能否因此而起訴她的僱主,如果她這樣做了,我作為她當前的心理諮詢師,會被法庭傳喚為其作證嗎?而讓我為此擔心的理由是因為作為一個職業衛生工作者,我和我的咨客受僱於同一家樂射市機構。
第四章 風險與責任
4.1 在私人執業的過程中使用自己的家庭住所作為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的場所,對此在法律上有什麼規定?
4.2 如果我的一位咨客自殺死亡,我會受到指控嗎?(我的諮詢對象是一組自槓遷妹殺高危人群,他們經常自我傷害。)
4.3 我正在給一對涉及家庭暴力的夫妻諮詢。如果我覺得其中一方正受到另外一方暴力對待的危險,為了保護他們我能夠採取什麼措施呢?或者應不應該保護他們?
4.4 對咨客採用觸摸療法會涉及到什麼樣的法律問題?
4.5 我先前的一位咨客拒絕接受心理諮詢已經結束。她繼續寫信,不斷在我的工作電話錄音上留下信息,並且送給我許多不必要的禮物。對此我感到壓力很大也很不開心。我能夠採取哪些措施以便阻止這一切?
4.6 如果我有一位HIV陽性患者的咨客,他告訴我,他不敢告訴其性伴侶實情,並且在與她發生性關係時沒有採用安全措施,對此我有什麼樣的法律義務?
4.7 我的督導在個案中涉及兒童虐待必須向當局的相關部門報告這一點上態度強硬,他主要是基於保護兒童法案的規定。與此相反,我的專業導師則認為,應該按照倫理法則來決定。從法律的立場來看,誰是正確的?
4.8 在對使用非法成癮藥品咨客進行諮詢治療時,可能會涉及到哪些相應的法律問題?
第五章 檔案保存制度
5.1 身為咨客,我怎樣才能獲得我的諮詢記錄呢?如果我對諮詢師關於我的記錄非常不快,我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呢?
5.2 我的治療記錄應該保存多長時間?
5.3 除了我所做的機構文書記錄外,我還保存了一份個人記錄用於督導和未來個人成長使用。是否有辦法能保護這些資料不被公開或者將來被法庭使用呢?
5.4 我的一個咨客指控他的父親對她有性虐待,訴訟過程中法庭要求我出庭作證。我不想讓辯護律師得到那些非常細節的治療記錄。那么在法庭審判時我把這些記錄資料時刻不離地帶在身邊是不是最安全的方法?
5.5 我的咨客要求我為他寫一份報告,來支持他對受到的刑事傷害的賠償訴訟。如果我同意這樣做,在法律意義講,這會給他或我帶來麻煩嗎?
5.6 治療師可以作為專家證人出庭嗎?如果這樣做會不會給我帶來風險?
5.7 當地警察部門向我施加壓力要我交出我的一個咨客的個案記錄,他們正在收集證據準備指控這位咨客虐待兒童,我是否要不得不屈服於他們的要求嗎?
5.8 在法庭訴訟咨客時,如果確實要憑良心來做出決定,治療師可以拒絕作證嗎?如果我一旦面臨這種情況我該怎樣做來拒絕作證呢?
第六章 培訓、督導和法律
第七章 專業活動與法律
索引
3.4 我為某個機構提供了員工援助計畫(EAP)服務,對方要求在心理諮詢結束時,給每個咨客的人事部門傳送一份簡明書面報告,以說明這次工作的性質和諮詢的結果。我必須要遵守這個慣例嗎?
3.5 我在一家慈善機構做心理諮詢志願者。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換了新管理委員會,他們堅持認為,所有的諮詢師,包括志願者和就業學生,都不得不扣除他們自己的保險費用,而這筆保險金為數不菲。他們說,因為我們不是他們機構自己的雇員,所以顯然不能由他們來承擔我們的保險金。這樣做對嗎?
3.6 我的僱傭方是一所
繼續教育學院,這顯然很少涉及得到諮詢隱私問題。現在上級管理部門要求一旦發現兒童虐待案,諮詢師就得在兩個小時以內上報給某個“指定人物”,否則就要面臨紀律處分。他們能這樣做嗎?
3.7 我的咨客因為工作壓力的緣故正在考慮辭去現在這份待遇豐厚的工作。她能否因此而起訴她的僱主,如果她這樣做了,我作為她當前的心理諮詢師,會被法庭傳喚為其作證嗎?而讓我為此擔心的理由是因為作為一個職業衛生工作者,我和我的咨客受僱於同一家機構。
第四章 風險與責任
4.1 在私人執業的過程中使用自己的家庭住所作為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的場所,對此在法律上有什麼規定?
4.2 如果我的一位咨客自殺死亡,我會受到指控嗎?(我的諮詢對象是一組自殺高危人群,他們經常自我傷害。)
4.3 我正在給一對涉及家庭暴力的夫妻諮詢。如果我覺得其中一方正受到另外一方暴力對待的危險,為了保護他們我能夠採取什麼措施呢?或者應不應該保護他們?
4.4 對咨客採用觸摸療法會涉及到什麼樣的法律問題?
4.5 我先前的一位咨客拒絕接受心理諮詢已經結束。她繼續寫信,不斷在我的工作電話錄音上留下信息,並且送給我許多不必要的禮物。對此我感到壓力很大也很不開心。我能夠採取哪些措施以便阻止這一切?
4.6 如果我有一位HIV陽性患者的咨客,他告訴我,他不敢告訴其性伴侶實情,並且在與她發生性關係時沒有採用安全措施,對此我有什麼樣的法律義務?
4.7 我的督導在個案中涉及兒童虐待必須向當局的相關部門報告這一點上態度強硬,他主要是基於保護兒童法案的規定。與此相反,我的專業導師則認為,應該按照倫理法則來決定。從法律的立場來看,誰是正確的?
4.8 在對使用非法成癮藥品咨客進行諮詢治療時,可能會涉及到哪些相應的法律問題?
第五章 檔案保存制度
5.1 身為咨客,我怎樣才能獲得我的諮詢記錄呢?如果我對諮詢師關於我的記錄非常不快,我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呢?
5.2 我的治療記錄應該保存多長時間?
5.3 除了我所做的機構文書記錄外,我還保存了一份個人記錄用於督導和未來個人成長使用。是否有辦法能保護這些資料不被公開或者將來被法庭使用呢?
5.4 我的一個咨客指控他的父親對她有性虐待,訴訟過程中法庭要求我出庭作證。我不想讓辯護律師得到那些非常細節的治療記錄。那么在法庭審判時我把這些記錄資料時刻不離地帶在身邊是不是最安全的方法?
5.5 我的咨客要求我為他寫一份報告,來支持他對受到的刑事傷害的賠償訴訟。如果我同意這樣做,在法律意義講,這會給他或我帶來麻煩嗎?
5.6 治療師可以作為專家證人出庭嗎?如果這樣做會不會給我帶來風險?
5.7 當地警察部門向我施加壓力要我交出我的一個咨客的個案記錄,他們正在收集證據準備指控這位咨客虐待兒童,我是否要不得不屈服於他們的要求嗎?
5.8 在法庭訴訟咨客時,如果確實要憑良心來做出決定,治療師可以拒絕作證嗎?如果我一旦面臨這種情況我該怎樣做來拒絕作證呢?
第六章 培訓、督導和法律
第七章 專業活動與法律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