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縣農業農村局是德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德江縣科學技術局牌子。
德江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江縣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德江縣青龍街道鐘山西路11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德江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組織起草全縣農業農村有關制度和規定,指導、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制度制定。
(二)負責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負責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性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組織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和農田水利項目建設規模、方向建議,提出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和農田水利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負責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助管理縣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基金等。
(十四)負責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五)負責全縣科學數據匯聚、管理、套用和共享開放。編制縣級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
(十六)負責牽頭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十七)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八)負責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交流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九)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信息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職責調整。
1.將原縣農牧科技局的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2.將原縣委政研室的指導農村改革實驗區工作有關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3.將原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4.將原縣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5.將原縣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6.將原縣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7.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二十二)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4.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科教興德和人才強縣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加大科技投入,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實行科研項目決策、執行、監督“三分離”,政府部門編制科技計畫項目指南,逐步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單位黨的建設、政務信息、檔案、保密、環保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制定單位工作計畫,起草各類綜合性檔案,負責檔案收發、傳閱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領導參加會議、活動的對接、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局務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的編印工作;負責擬定單位各種工作制度和辦事程式,並做好檢查、督促、落實等工作;負責做好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節假日值班安排;負責單位辦公用品的購置、保存、領取等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單位公務車輛運行維護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黨風廉政、意識形態、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單位幹部政治業務學習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以及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股(離退休幹部股)。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及離退休幹部管理、網上名稱(域名註冊)管理服務及工、青、婦等工作;擬訂農業系統入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組織開展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農民技術職稱推薦、評審工作;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辦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技工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股。負責制定籌措農業經費計畫,合理使用和調度資金,負責經費支出的月報、年報工作;協調、管理各種農業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經費的預、決算工作;負責縣財政下撥農業經費計畫、調節、使用和多渠道籌措農業經費的工作; 負責全縣農業項目建設規劃、立項、實施方案及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每年的農業綜合年報工作;監督管理單位固定資產; 負責全縣農業系統財務的統計工作;負責辦理單位職工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負責單位財務公開;指導農業行業財務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單位財務和採購工作;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田建設管理股。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編制全縣農業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和農田水利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和農田水利項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畜牧獸醫股。負責獸醫醫政、藥政、善醫醫療器械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管理;組織擬定全縣重大動物疫病撲滅並定期評估;負責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管理;擬訂全縣動物衛生監督政策、規劃,擬訂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和應急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預警預報、應急培訓和科普宣傳,承擔全縣動物疫病預防和獸醫公共衛生工作,負責動物病原微生物和獸醫實驗室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禽養殖業保險推進、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全縣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實施動物衛生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管理和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動物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動物衛生監管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管理工作,負責獸醫行風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獸藥、飼料行業質量管理規範,承擔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研製、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畜攸業行業統計、監測和預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審批綜合服務股。負責受理和承辦涉及本單位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徵收和其他權力事項;許可權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拖拉機註冊登記及安全技術檢驗,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動物診療的許可;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核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批;動植物以及動植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人工捕獲的野生動物檢疫;種奮禽生產經營的許可;列入國家水產苗種進口名錄和出口名錄Ⅲ類的水產苗種的進口、出口審批;因養殖成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苗種或者禁捕的懷卵親體的水生動物苗種批准;許可權內捕撈許可證核發;生鮮乳收購許可;對農業機械事故的責任認定;對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對購置農業機械給予補貼;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證》的初審;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出縣境《運輸證》的初審;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登記;農作物種子經營備案;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的中介組織備案;生鮮乳準運證明;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之外的農業投入品經營備案;獸醫執業註冊、助理獸醫備案;肥料登記備案;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承擔外來物種審批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受理和承辦需要進駐政務大廳的其他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股。負責牲畜屠宰環節的監督管理和“瘦肉精”的監管工作,在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環節實施對“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負責生豬收購、販運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生豬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承擔農、畜和水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日常監督管理,督促各項監管措施落實;負責對全縣無公害農、畜、水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監督管理;負責農、畜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和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推廣等,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教育管理股。承擔推動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組織擬定全縣科技年度發展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縣內重大科技項目開發及縣域經濟發展的調研論證;做好科技發展基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承擔上級下達的科技項目登記、管理;承擔成果管理,負責科技成果鑑定和科學技術獎的推薦、評審、獎勵等工作;負責科技管理平合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負責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全縣科學數據匯聚、管理、套用和共享管理;編制縣級重大科技項目規劃;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負責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負責對外交流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負責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場與信息股。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發布最新農業發展動態,擬訂全縣創匯農業發展規劃;承擔協調管理與有關農業組織合作交流事務,承辦有關農業方面涉外事務;負責農業系統上報信息的處理工作;負責單位上報信息的起草、上報和上級各部門要求上報材料的起草;負責微農業、德江農業信息專報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村社會事業股。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體系建設;指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農村改革和農村合作經濟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種植業保險推廣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村產業發展與農業供給側改革股。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體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提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基地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的規劃、計畫;引導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協調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提出農業項目立項建議,組織農業重點項目的編制、申報並跟蹤監督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招商引資、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編制全縣現代農業園區建受規劃,組織開展園區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股。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 協助縣政府制定農業農村有關制度和規定;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等工作;承擔農業農村“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單位信訪維穩工作;指導局機關消防安全和農業行業安全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曾秀容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獲得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