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縣林業和草原局

德昌縣林業和草原局是德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昌縣林業和草原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11日
  • 所屬部門:德昌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德昌縣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地址,辦公時間,領導簡介,

機構簡介

德昌縣林業和草原局是德昌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3月11日上午,德昌縣林業和草原局掛牌儀式暨全體幹部職工大會在縣林業局舉行。

機構職能

(一)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數位化建設。
(二)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城鄉綠化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全縣荒漠化、沙化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監督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方案,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申報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監督管理本級政府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六)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七)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負責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林業和草原綠色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縣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組織、指導防火宣傳、防火巡護、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基層和林草經營單位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和草原縣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縣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核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承擔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高質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高質量實施綠化全縣行動,高水平推進數字林業草原建設,高效率推進林業和草原產業建設,加快實現林業草原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統一推進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
(十六)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管理局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防震減災機構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防震減災機構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承擔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災害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防震減災機構、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佔工作。
2.縣林草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宣傳、防火巡護、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基層和林草經營單位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必要時,縣林草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股)。負責綜合協調、文電、會務、印鑑管理、文書檔案、機要、接待、國有資產管理、精神文明建設、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參與項目工程資金預算管理和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部門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工作和下屬單位的目標考核及考勤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林業經濟指標的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隊伍建設和職業健康工作負責林草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下屬單位財務管理、資金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生態保護修復股(草原管理股)。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以植樹種草、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相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退耕還林(草)工程的管理和造林種草綠化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全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以及荒漠化治理相關工作。負責基層林業站建設和管理。負責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方案和年度工程建設及投資計畫。負責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和國有森工企業改革。負責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項目審查、監督檢查和工程監理工作。管理森工企業。負責全縣草原資源動態監測和保護工作。承擔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指導草原休收輪牧,負責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協調處置破壞草原重大案件。
(三)資源林政管理股(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指導農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管理。負責本系統行政應訴、行政複議答覆、行政調解等有關工作。擬訂、清理、審查、備案規範性檔案。對重大執法決定、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指導、監督、檢查全縣森林和草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承擔林地和草原徵用、占用、林地開發等相關工作。編制上報森林採伐限額並負責監督管理及辦證工作,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管理全縣木材經營、加工和木材市場,指導木材檢查站、林業工作站開展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公益林劃定、調整和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陸生、野生和林(牧)區野生動植物資源管理保護,承擔城市規劃區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產業科技股(國有林場與種苗管理股)。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產業化經營、產業結構調整及林草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負責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縣級以上林業現代園區建設、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承擔全縣國有林場(林業工作站)基本建設和改革發展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相關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林木種苗、草種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保護。承擔草原統計和草原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
(五)森林與草原火災預防股。負責防火宣傳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護、隱患排查整治、監測預警、基礎設施建設、專業防火隊伍組建管理、未達到林草火災應急預案中啟動應急回響條件的初期火情火災處置、牽頭災損評估等工作,一旦火災達到本級應急回響最低條件,林草局第一時間提請防滅火指揮部啟動相應等級應急回響。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領導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群團工作。

辦公地址

德昌縣德州街道育才路二段87號

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領導簡介

黨組書記、局長:仲聯偉。主持縣林草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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