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德恆20周年系列叢書》之一,內容涉及公司業務、民事訴訟業務、清算重組業務、房地產業務、勞動業務、刑事業務、投融資業務及律師辦案手記等,輔以真實案例進行生動講解,是指導企業管理者、律師開展法律實踐活動的隨身讀本。
基本介紹
- 書名:德恆20周年系列叢書:法律思維與實踐
- 作者:吳國權
- 出版日期:2013年1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53332
- 外文名:Rationality and Cognition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15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作者簡介
吳國權 北京德恆(廣州)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法學碩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仲裁員、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
執業領域:國際貿易與投資、公司兼併與重組、基建工程與房地產、金融與投融資服務、財稅法律、智慧財產權、產品責任、訴訟與仲裁等。
執業領域:國際貿易與投資、公司兼併與重組、基建工程與房地產、金融與投融資服務、財稅法律、智慧財產權、產品責任、訴訟與仲裁等。
圖書目錄
一、公司業務篇
公司股權轉讓中的法律規避探析
隱名股東應如何保障自身權利——區某、區某念、區某柱、區某婷公司剩餘財產糾紛案
二、民事訴訟業務篇
釐清案件事實、準確適用法律——申訴人張某與被申訴人A供電局借款契約糾紛案
論虛假訴訟行為的法律規制
以侵權為請求權基礎救濟基於欺詐而訂立的契約——原告G公司等51家單位與被告z廣告公司、胡某侵權損害賠償糾紛案
恪守法人獨立責任,準確認定保證期間——原告J國投公司與被告E縣供電局、A塑膠廠、B皮革公司借款契約糾紛案
三、清算與重整業務篇
破產重整中債權人利益保護實例分析
四、房地產業務篇
淺論農村私有房屋買賣契約效力及處理原則
開發商在工業地產土地開發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從一起建設工程糾紛談“內部承包”的法律認定
王某訴某發展商關於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的法律分析——主要關於《契約法》第37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的理解和適用
五、勞動業務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與訴訟的銜接問題探究
廣東省不同地市之間勞動爭議指導意見的異同
無固定期限契約將使企業重回“鐵飯碗”時代?——關於無固定期限契約被“誤讀”的法律分析
外國人在華就業的勞動爭議案件處理
企業規章制度如何才能合法有效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38條與勞動法律衝突之處理——王某與某公司經濟補償金糾紛案
對通過用工建立勞動關係制度的反思——張某與某針織製衣公司確認勞動關係糾紛案
淺析勞動契約違約金制度——原告某航空公司與被告錢某勞動契約糾紛案
如何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王某與某合金公司確認勞動關係糾紛案
用人單位如何處理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等問題——李某與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糾紛案
用人單位如何合法行使勞動契約解除權——申請人王某某與被申請人A公司勞動關係糾紛案
用人單位如何有效應對勞動者工傷索賠——申請人張某與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定上應注意的問題——申請人A公司與被申請人李某勞動契約糾紛案
六、刑事業務篇
私分國有資產罪中的“國有資產”探析
是合法處分“包乾費用”還是私分國有資產——被告人自辯書(由代理律師在抗訴再審階段代為草擬)
七、投融資業務篇
新三板業務實例研究
八、律師辦案手記
思想決定行動,思定而後動——成功處理深圳羅湖商業城買賣契約糾紛案件紀實
贏在美國——代理中國工程機械產品在美產品責任訴訟案紀實
公司股權轉讓中的法律規避探析
隱名股東應如何保障自身權利——區某、區某念、區某柱、區某婷公司剩餘財產糾紛案
二、民事訴訟業務篇
釐清案件事實、準確適用法律——申訴人張某與被申訴人A供電局借款契約糾紛案
論虛假訴訟行為的法律規制
以侵權為請求權基礎救濟基於欺詐而訂立的契約——原告G公司等51家單位與被告z廣告公司、胡某侵權損害賠償糾紛案
恪守法人獨立責任,準確認定保證期間——原告J國投公司與被告E縣供電局、A塑膠廠、B皮革公司借款契約糾紛案
三、清算與重整業務篇
破產重整中債權人利益保護實例分析
四、房地產業務篇
淺論農村私有房屋買賣契約效力及處理原則
開發商在工業地產土地開發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從一起建設工程糾紛談“內部承包”的法律認定
王某訴某發展商關於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的法律分析——主要關於《契約法》第37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的理解和適用
五、勞動業務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與訴訟的銜接問題探究
廣東省不同地市之間勞動爭議指導意見的異同
無固定期限契約將使企業重回“鐵飯碗”時代?——關於無固定期限契約被“誤讀”的法律分析
外國人在華就業的勞動爭議案件處理
企業規章制度如何才能合法有效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38條與勞動法律衝突之處理——王某與某公司經濟補償金糾紛案
對通過用工建立勞動關係制度的反思——張某與某針織製衣公司確認勞動關係糾紛案
淺析勞動契約違約金制度——原告某航空公司與被告錢某勞動契約糾紛案
如何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王某與某合金公司確認勞動關係糾紛案
用人單位如何處理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等問題——李某與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糾紛案
用人單位如何合法行使勞動契約解除權——申請人王某某與被申請人A公司勞動關係糾紛案
用人單位如何有效應對勞動者工傷索賠——申請人張某與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定上應注意的問題——申請人A公司與被申請人李某勞動契約糾紛案
六、刑事業務篇
私分國有資產罪中的“國有資產”探析
是合法處分“包乾費用”還是私分國有資產——被告人自辯書(由代理律師在抗訴再審階段代為草擬)
七、投融資業務篇
新三板業務實例研究
八、律師辦案手記
思想決定行動,思定而後動——成功處理深圳羅湖商業城買賣契約糾紛案件紀實
贏在美國——代理中國工程機械產品在美產品責任訴訟案紀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