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事項名稱,所屬機構,事項類別,辦理時限,辦公地點,服務時間,申請條件,申辦材料,設立依據,收費依據,辦理程式,
事項名稱
辦理(申、換、補)領二代居民身份證服務事項
所屬機構
市公安局
事項類別
便民服務
辦理時限
快證10個工作日;慢證30日,交通不便的地區可延長30日。
辦公地點
德州市13縣市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申請條件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申辦材料
1、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2、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僅限於首次換領);
設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收費依據
1、《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2、《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減免政策的通知》
辦理程式
申請人帶齊申請材料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以及市、縣(區)公安局(分局)指定的受理點或行政辦證服務大廳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