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關於禁漁禁獵的通告.是德宏州人民政府2023年2月28日發布的通告.本通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宏州人民政府關於禁漁禁獵的通告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3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德宏州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德政規〔2023〕1號
為加強全州野生動物(含陸生、水生,下同)資源保護,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雲南省漁業條例》《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州實際,現將禁漁禁獵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漁(獵)區
全州除人工養殖水域外的河、湖、水庫、溝渠等公共水域為禁漁區。全州行政區域範圍內為禁獵區。禁止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禁止破壞、干擾野生動物棲息地。
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公益林區、天然林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及野生動物棲息地為永久禁漁(獵)區。
二、禁漁(獵)期
(一)禁漁期。除永久禁漁區外,其他區域每年3月1日—6月30日禁漁,禁漁期5年。非禁漁期間,禁止非法漁捕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
(二)禁獵期。除永久禁獵區外,其他區域2023年3月1日—2028年2月29日禁獵,禁獵期5年。
三、禁漁(獵)物種
(一)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漁物種為全部魚類。
(二)禁獵區和禁獵期內,禁獵物種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雲南省省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
四、禁漁(獵)捕工具和方式
(一)禁漁工具和方式。禁止使用電觸魚器、抬網、地拉網、絕戶網、過江網、迷魂陣、八字粘網等破壞漁業資源和影響水域航道的漁具;禁止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製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娛樂性垂釣除外。
(二)禁獵工具和方式。禁止使用毒藥、麻醉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彈弓、獵槍、氣槍、射釘槍、地槍、排銃、軍用武器等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和燈光誘捕、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燻、網捕、陷阱、粘鳥等方式進行獵捕;禁止製作、出售獵套、獵夾、獵槍、氣槍、射釘槍、地槍、排銃、粘網等獵捕工具;禁止食用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五、依法漁(獵)捕野生動物
(一)依法漁捕水生野生動物條件及程式。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I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向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其簽署意見後,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II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向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經其批准。
(二)依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條件及程式。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縣級以上林草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狩獵證。
六、部門職責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農業農村、林草、水利、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海關、鐵路、道路、水運、民航、郵政、快遞等部門應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建立健全執法協調長效機制,加強對出售、購買、利用、運輸、寄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漁(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防止非法來源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流通進入市場。河湖長制辦公室、林長制辦公室要加強水域、林區巡護監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野生動物保護知識教育。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七、權利和義務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發現受傷、病弱、飢餓、受困、迷途的野生動物,應向當地漁業或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發現非法漁(獵)捕、殺害野生動物、侵占或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等違法行為,有權舉報或者控告。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八、法律責任
對非法實施漁(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由漁業或林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雲南省漁業條例》《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通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政策解讀
2023年2月28日,德宏州人民政府發布了《德宏州人民政府關於禁漁禁獵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為便於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現將《通告》作如下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德宏州野生動物(含陸生、水生,下同)資源保護,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開展好新一輪禁漁禁獵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雲南省漁業條例》《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德宏實際,特制定本《通告》。
二、主要內容
《通告》分為禁漁(獵)區、禁漁(獵)期、禁漁(獵)物種、禁漁(獵)捕工具和方式、依法漁(獵)捕野生動物、部門職責、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生效時間九個部分,主要內容為:
(一)禁漁(獵)區。全州除人工養殖水域外的河、湖、水庫、溝渠等公共水域為禁漁區,全州行政區域範圍內為禁獵區。
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公益林區、天然林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及野生動物棲息地為永久禁漁(獵)區。
(二)禁漁(獵)期。一是禁漁期。除永久禁漁區外,其他區域每年3月1日—6月30日禁漁,禁漁期5年。二是禁獵期。除永久禁獵區外,其他區域2023年3月1日—2028年2月29日禁獵,禁獵期5年。
(三)禁漁(獵)物種。一是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漁物種為全部魚類。二是禁獵區和禁獵期內,禁獵物種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雲南省省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
(四)禁漁(獵)捕工具和方式。一是禁漁工具和方式。禁止使用電觸魚器、抬網、地拉網、絕戶網、過江網、迷魂陣、八字粘網等破壞漁業資源和影響水域航道的漁具;禁止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製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娛樂性垂釣除外。二是禁獵工具和方式。禁止使用毒藥、麻醉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彈弓、獵槍、氣槍、射釘槍、地槍、排銃、軍用武器等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和燈光誘捕、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燻、網捕、陷阱、粘鳥等方式進行獵捕;禁止製作、出售獵套、獵夾、獵槍、氣槍、射釘槍、地槍、排銃、粘網等獵捕工具;禁止食用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五)依法漁(獵)捕野生動物。一是依法漁捕水生野生動物條件及程式。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Ⅰ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向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其簽署意見後,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Ⅱ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向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經其批准。二是依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條件及程式。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縣級以上林草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狩獵證。
(六)生效時間。本通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特點
(一)禁區明確。明確了全州除人工養殖水域外的河、湖、水庫、溝渠等公共水域為禁漁區,全州行政區域範圍內為禁獵區。禁期內禁止非法漁(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禁止破壞、干擾野生動物棲息地,能夠加大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力度。
(二)禁漁(獵)期科學合理。根據我州實際,每年的3月—6月是魚類產卵、繁殖的高峰期,所以3月1日—6月30日定為禁漁期。開展新一輪5年的禁獵,有利於為物種創造安全、良好的繁育環境,有效促進物種群體不斷擴大,推動全州生態環境持續向好。
(三)依法獵(漁)捕野生動物程式清晰。一是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Ⅰ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向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其簽署意見後,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Ⅱ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向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經其批准。二是需要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縣級以上林草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狩獵證。
四、新舊政策差異
與2018年《德宏州人民政府關於禁獵禁漁的通告》相比,在禁漁禁獵區這部分,一是將“全州行政區域範圍內為禁獵(漁)區”調整為“全州除人工養殖水域外的河、湖、水庫、溝渠等公共水域為禁漁區,全州行政區域範圍內為禁獵區。”;二是將原“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國有林場、公益林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保護區以及野生動物棲息地為永久禁獵(漁)區”調整為“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公益林區、天然林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及野生動物棲息地為永久禁漁(獵)區。”;三是在通告第六部門職責板塊增加了“河湖長制辦公室、林長制辦公室要加強水域、林區巡護監督。”;四是增加了“禁止食用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