徴

“徴”是一個漢字,讀音為“zhǐ”時,意思同“徵”。古代五音“宮、商、角、徵、羽”之一;讀音為“zhēng ”時,意思同“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徴
  • 筆順編號::33225211213134 
  • 釋義古代五音“宮商角徵羽”之一
  • 基本信息:部首彳 部外筆畫11  總筆畫14
基本信息,古籍解釋,

基本信息

徴zhǐ zhēng
zhǐ  ㄓˇ
基本信息
部首:彳 部外筆畫:11 總筆畫:14
五筆86&98:TMGT,倉頡:HOUGK,鄭碼:OICM,U:5FB4,GBK:8FD5
筆順編號:33225211213134 四角號碼:28240 Unicode:CJK 統一漢字U+5FB4
基本字義
古同“徵”。古代五音“宮、商、角、徵、羽”之一。
其它字義
zhēng  ㄓㄥˉ
古同“徵”。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古文〕《唐韻》陟陵切《集韻》《韻會》知陵切,陟平聲。《說文》召也。從微省。為徵,行於微而文達者,卽徵之。《周禮·天官·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注》別異諸官,以備王之徵召。《周語》唯官是徵。
又《廣韻》證也,明也。《書·洪範》念用庶徵。《左傳·昭三十年》且徵過也。《注》徵,明也。
又《廣韻》成也。《儀禮·士昏禮》納徵。《注》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
又問也。《左傳·僖四年》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又斂也。《周禮·地官》閭師以時徵其賦。《疏》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
又求也。《史記·貨殖傳》物賤之徵貴。《注》徵,求也,謂此處物賤,求彼貴賣之。
又《爾雅·釋詁》徵,虛也。
又姓。《廣韻》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
又《集韻》持陵切,音懲。縣名。《左傳·文十年》泰伯伐晉,取北徵。《音義》今徵縣。《史記·河渠書》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顏下。《前漢·地理志》左馮翊有徵縣。《注》卽今之澄城是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陟里切,知上聲。《玉篇》宮徵也。《爾雅·釋樂》徵謂之迭。《樂書》聲出於心,而齒合吻開,為之徵。徵,火也,其性烈而善燭。五音配夏。《禮·月令》孟夏之月,其音徵。
又《樂記》徵為事。《疏》徵屬夏,夏時生長萬物,皆成形體。事亦有體,故以徵配事也。《風俗通》徵者,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五行為火,五常為禮,五事為視。凡歸為事。
又與懲通。《荀子·正論篇》凡人之本,禁暴惡惡,且徵其來也。
又與征通。《史記·三王世家》非敎士不得從徵。
又葉陟隆切,音中。《班固·靈台詩》乃經靈台,靈台旣崇。帝勤時登,爰考休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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