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簡稱“微針團標”)是中國整形美容協會提出並組織業內相關專家負責制定。由遠想生物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李利教授共同牽頭,26位權威醫美專家歷時10月共同起草編制的輕醫美團體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
- 別名:微針團標
- 屬性:行業檔案
標準具體內容,起草單位及主要起草人,規範範疇,
標準具體內容
團體標準是由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制定,團體成員約定採用或按照團體規定供全社會自願採用的標準化檔案。《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微針團標)是在中國整形美容協會指導和支持下,由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牽頭,國內醫療美容行業專家和傑出代表共同起草制定的,關於規範微針治療操作的團體標準。微針團標內容涵蓋微針治療術語和定義、微針器械簡介、臨床套用適應證和禁忌證、治療程式、注意事項、併發症處理、醫療機構要求、指導和操作人員要求、伴隨使用的產品等,其標準文本現已在網上公布,供社會自願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國家鼓勵市場推進標準化工作,鼓勵社會團體制定團體標準,鼓勵社會採用推薦性標準。微針團標的制定是為了提升服務質量,科學合理利用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增強微針治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這與國家鼓勵提高技術要求,提高社會效益的戰略和政策相一致。
起草單位及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由中國整形美容協會提出並組織業內相關專家負責制定。
本標準起草單位: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七醫學中心;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特色醫學中心;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江蘇省人民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武漢大學人民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南部戰區總醫院;佛山陳平醫療美容診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安徽省立醫院;西北大學附屬醫院;鄭荃麗格醫療美容醫院;雲南華美美萊美容醫院;廣州華美紫馨醫療美容醫院;北京梅顏醫療美容診所;杭州藝星醫療美容醫院;北京安加醫療美容診所;西安齊顯龍醫療美容診所;四川華美紫馨醫學美容醫院;廣州遠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半島醫療有限公司;蘇州納通生物納米技術有限公司。
《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李利、楊蓉婭、劉瑋、賴維、駱丹、吳艷、陳平、梁虹、程飈、唐雋、田燕、 王曦、鄭荃、李大鐵、苑凱華、劉紅梅、孫林潮、田艷麗、齊顯龍、欒琪、富秋濤、李純青、陳玉容、 廖勇、雷曉兵、徐百。
《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編寫過程、發布及實施
2020年12月,《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編制工作正式啟動
2020年12月8日,中國整形美容協會發布《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立項批覆通知
2020年12月13日,《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啟動會在雲南省昆明市舉辦
2021年5月7日,《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定稿會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辦
2021年6月15日,中國整形美容協會發布《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徵求意見通知
2021年7月11日,《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徵求意見結束,提交中國整形美容協會進行技術審查
2021年8月6日,《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於中國整形美容協會官網(CAPA)和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台與衛健委衛生健康標準網正式公開發布。
2021年9月1日,《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正式在行業內實施
規範範疇
微針治療操作規範團體標準涵蓋了微針治療的定義、適應症、禁忌症、治療前準備、標準操作程式、治療後處理以及併發症防治、醫療機構要求、指導醫師及操作師資質等標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