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縣國土資源局是負責微山縣全縣土地、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縣政府職能部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31人,內設辦公室、財務股、規劃用地股、監察股、礦管股等5個股室及土地儲備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租徵收辦公室、執法監察大隊等4個事業單位,下設16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國土資源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山縣國土資源局
- 地點:微山縣
- 幹部職工:131人
- 性質:縣政府職能部門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微山縣國土資源局是負責微山縣全縣土地、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縣政府職能部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31人,內設辦公室、財務股、規劃用地股、監察股、礦管股等5個股室及土地儲備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租徵收辦公室、執法監察大隊等4個事業單位,下設16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國土資源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辦公室承辦綜合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的工作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擬定局工作制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保證局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組織起草、審核以局名義上報下發的公文,負責局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對局各類會議的計畫管理工作。
(三)負責來文來電的處理工作;
(四)負責行政、業務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及時收集局內外有關重要信息進行綜合摘報;組織開展綜合和專題調查研究;負責縣審批大廳的工作。
(五)負責局機關值班和接待工作;組織處理需由局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局機關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車輛、基 建、文印、行政審批視窗、房產等物業管理和後勤服務。
(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宣傳教育科
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研究室)承辦新聞宣傳、法制建設、法制教育和制定國土資源綜合性政策的工作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及發展戰略的調查研究工作。
(二)組織申報國土資源規範性檔案制訂計畫和綜合政策規定的擬定。
(三)負責國土資源規範性檔案的行政解釋工作,負責對外對上下國土資源信息收集和呈辦國土資源信息刊發及新聞宣傳報導存檔。負責起草全局綜合性總結及領導講話、報告等大型文字材料。
(四)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系統內部業務培訓工作。
(五)組織編制本系統幹部的政治、理論教育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組織承辦有關行政複議、應訴、聽證事宜。
(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科
規劃科承辦土地、礦產、測繪工作規劃。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編制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利用計畫;指導和審核鄉鎮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復墾、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等專項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會同有關科(室)編制全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保護規劃、測繪發展工作規劃;指導和審核鄉鎮(街道)相應工作規劃。
(三)承辦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階段有關事項的預審工作。
(四)參與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審批的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和土地徵收項目的審查工作;參與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論證和城市建設項目用地規模的審核工作。
(五)參與土地徵收(用)、耕地保護、土地整理、採煤塌陷地治理、土地報件等方面的工作。
(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審計與規劃財務科承
辦局機關內部審計、財務和資產管理的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有關的財務會計與審計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國家、省和市財政和縣政府撥給的地勘費、測繪事業費、土地開發復墾項目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管理。
(三)配合耕地保護科承辦土地開發復墾項目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對礦產資源使用費、價款和補償費的徵收進行監督。
(六)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各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七)負責局機關並監督局各直屬單位的固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
(八)全面負責局機關科室及局屬事業單位、國土資源所的財務經費、收支、內部管理及審計工作,協調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及上級關係。
(九)實行政務、財務公開,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堅持財務重大事項局長辦公室議事制度,實行財務收支一支筆制度。
(十)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耕地保護科
耕地保護科承辦耕地保護、農地用途管制、土地整理復墾的工作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實施耕地保護、農地用途管制、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的工作任務。分析全縣耕地增減動態,研究制訂巨觀調控和加強管理的措施。
(二)負責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監督管理,承辦對全縣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
(三)組織實施農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制訂基本農田保 護管理制度和措施,對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 負責全縣耕地總量的占補平衡,承辦建設項目占用耕地補償措施的審核和監督檢查工作。
(五)負責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和占補平衡等典型經驗的推廣、宣傳,收集、整理有關信息資料。
(六)參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七)農業養殖備案。
(八)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地管理科
征地管理科實施建設項目徵收土地的審查報批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承辦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批准的分批次農地轉用、征地和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的審查、匯總和報批工作。
(二)嚴格執行征地報批程式,加強對鄉鎮(街道)征地實施過程的指導和監管;承辦建設項目徵收土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三)參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四)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籍管理科
地籍管理科承辦土地登記、土地調查、土地動態監測和土地權屬糾紛調處的工作任務。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
(二)擬定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規則及權屬管理辦法,承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三)負責審批全縣土地確權和土地登記、發證管理工作。
(四)協同局信息管理中心負責全縣地籍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地籍信息資料公開查詢制度,推動地籍成果的套用。
(五)配合有關科室,在農地轉用、土地徵收項目、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土地二級市場管理等方面對土地權屬、現狀、地類進行審查;城鄉土地調查,集體土地使用權所有權確權發證等工作。
(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微山縣國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