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漢以粟為賞罰議

《復漢以粟為賞罰議》是唐代呂溫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復漢以粟為賞罰議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呂溫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復漢以粟為賞罰議
議曰:先王賞以飾喜,罰以飾怒,喜必待功,而賞不僭行,怒必得罪,而罰無輕赦,其來尚矣。漢室雜霸道而隳王制,昧宏規而狃小利,俾人納粟,除罪拜爵。以罰人則廢法,以賞人則廢功,以儲蓄則廢本,是阻勞惠奸,而怠棄南畝也。何以言之?惟名與器,不可假人。而班爵於兼併之家,析圭於滯積之室,使屠沽賤隸,陵駕英豪,苟有懷廉恥之心,豈復致患難之死?雖月要天地,日誓山河,而賞不足以勸矣。天討有罪,刑茲無赦。而撓權於殘賊之徒,屈法於奸宄之黨,使凶人酷吏,言暴無傷,苟開必免之門,孰懲罔極之惡?雖臨以斧鉞,驅於鼎鑊,而刑不足以威矣。且朝縻好爵,以粟授受,國有常刑,以粟出入,貪利愛生之夫,孰不願空壟畝而貨圭組,竭倉廩而救死亡?拜爵者坐等封君,遂忘其本業;免罪者室如懸磬,曷保其生聚?雖使三公九卿,躬執耒耜,而嗇不可以務矣。於戲!賞罰者,君人之大柄;農嗇者,為國之永圖。忽而棄焉,曾不是念,而利乎國儲之暫實,兵食之僅濟,其何補歟?然而漢承秦弊,中國耗弱,高、惠務厥完輯,孝文守以恭儉,德未浹于海外,威未行於四夷,邊候猶聞擊柝,戎士不得解甲,晁錯是以有權宜之對,救弊之術,偷利於當代,幸成於一時。雖曰有因而為,終始識者之誚。國家體元御極,繼天而作,騰軼殷周,紹休唐虞,率我蒸人,登於壽域。王一變至於帝,帝一變至於皇,非大道之謨不聽,非聖德之猷不問。焉有襲近古之失策,采庸臣之詭論者哉?必患國廩猶虛,邊饋未繼,莫若興李悝之平糴,務充國之屯田,練將簡兵,以省軍費,輕徭薄賦,以悅人心。東作一興,西成再秩,則太倉之蓄如京矣,塞下之稼如雲矣。亦何必虧昭德塞違之道,墜信賞必罰之典?恐非聖唐經邦軌物之制也。謹議。

作者簡介

呂溫(772—811),一說他是河中(今山西永濟縣)人,一說他是東平(今山東泰安縣)人。貞元十四年(798)進士。劉禹錫和柳宗元都是他的朋友,他們都有才華。他贊成革新,失敗後,因出使吐蕃被扣留過,未遭貶謫。以後仍然被忘被貶,死於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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