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金融評論第十一輯

復旦金融評論第十一輯

《復旦金融評論第十一輯》是2021年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復旦金融評論第十一輯
  • 作者:魏尚進
  • 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9156218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中期報告發出紅色警報。這表明各國政府已有的行動方案還未能將氣候變化控制在1.5℃之內並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雖然目前已有120多個國家給出了實現碳中和的時間表,但要推動這些承諾落地,需要有“大棒和胡蘿蔔”的政策激勵,及時、有效且公平的方式還可以為其他國家樹立減排目標創造激勵。
  首先,各國應正確認識國際環境法中適用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其中需要區別考慮的不只是當前排放量,還有歷史排放量和人均排放量。目前全球已有50多個國家率先實現碳達峰,然而其中不少已開發國家的進口產品通常比其出口產品的碳強度更高,這意味著已開發國家居民高碳生活方式中,有一部分碳排放“外包”到其他國家。無論經常賬戶處於平衡狀態還是有較大貿易逆差的已開發國家都是如此。
  因此,需要所有已開發國家力爭於2050年前在消費端實現碳中和,而不僅僅是在生產端。一個可行的辦法是歐洲國家、北美的美國和加拿大、東亞的中國和日本等國家和其他志同道合的國家協商一致對碳密集型進口產品徵收關稅。徵收碳關稅對這些國家在國內徵收的碳稅是一個重要的互補措施。
  溫室氣體排放存在負外部性,有志於應對氣候變化的政府對人均碳排放量高或單位GDP碳排放量高的國家加征碳邊境調節稅,符合經濟邏輯且能收到良效。徵稅方式將縮小碳排放方需要承擔的成本與碳排放對世界構成的真實成本之間的差距。而且碳關稅和碳稅所產生的收入不僅可以用於支持發展可再生能源,也可以投入研究以降低碳捕獲和存儲的成本,或是支持因低碳轉型而利益受損的低收入群體。
  如果主要經濟體聯手推出的碳關稅能變為全球高收入及中等收入國家均參與的全球性碳關稅體系,可以減緩中國高碳產品出口份額流向其他環境保護標準較低的出口國的速度,從而促使中國的企業與居民更有動力加快生產和經濟向低碳轉型的步伐。其實不管是從中國的角度來看,還是從全球的利益出發,中國不僅僅應該考慮接受,還應該主動提出實施碳關稅。
  其次,要實現碳中和的目標需要推動光伏、新能源汽車等新技術在各國的廣泛套用,其先決條件是足夠的資金。世界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機構應考慮對貸款設定條件,如承諾力爭在2075年前實現碳中和,鼓勵受援國加大減排力度。
  例如,所有開發銀行歷來局限於開發中國家扶貧的基本需求,主要投資供水、供電、道路、衛生、教育、健康設施等,而這些基本都是一個“碳增”的過程。要實現碳中和就需要有全新的開發性的金融邏輯,就要把新的氣候變化經濟學與經典的發展經濟學結合起來,包括建立“世界碳中和銀行”,支持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氣候變化的影響是一個典型的市場失靈的例子,企業增加的碳排放會對社會造成很多負面影響,但企業不直接承擔這部分成本。氣候變化也是一個國別政府失靈的例子,許多政府希望讓別的國家多承擔一些降低全球碳排放的成本。國際協定的目標是要解決這個市場與國別政府雙失靈的挑戰,國際組織也需要轉變理念,將重心從碳金融轉移到碳財政,同時做好對能力較弱的國家減排工作的技術援助。碳金融主要通過降低融資成本來扶持氣候友好型項目,但並不是所有減排項目對外部資金的需求都一樣,也不是所有項目都有同等能力獲得有社會補貼的“綠色金融”。碳財政則可以通過開徵每單位排放相同的稅收等方式,消除直接成本和社會成本兩者之間的差距。幫助高效率推行碳財政的一個重要手段是推動碳排放權的交易。
  隨著碳中和目標的提出,能源革命已經箭在弦上。在推動各國、各領域儘可能減排的同時,也要加大研發應對“最後一公里”問題的碳捕集與碳存儲技術。一些國家由於本國資源稟賦,仍希望在可預見的未來繼續使用化石能源來發電。因此,碳捕集與碳存儲技術是不可或缺的。實際上,國際社會對於碳捕集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要實現這個期望中國可以做出很大的貢獻。
  中國是生態文明的踐行者,也是全球氣候治理的行動派。“30·60”目標顯示的不僅是中國的大國責任,而且這一目標與我國創新驅動的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中國經濟要“脫碳”,不需要照搬已開發國家過去的道路。對於中國而言,在現階段大幅度調整第二產業占比是不現實的。因此我們並不僅在講氣候問題,也是在講國家未來發展的問題。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以及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築技術等方面中國都達到了全球領先的水平。綠色金融快速發展,一躍成為全球綠色債券發行國。中國在破解“世界之問”時,不斷探索創新方案,貢獻中國智慧。“踏石留印,抓鐵有痕”,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係,如期實現“30·60”目標,也會為其他開發中國家實現碳中和提供重要的參考方案。
  中國在氣候問題上的大手筆動作也可以為中國與歐洲加強合作、為中美重建互信創造新的機會。可以說關注氣候變化的全球治理是一個利己、利他,又有利於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三全其美的好事。當前沒有比解決氣候問題上的跨國合作更能體現人類命運共同體這個重要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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