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縣鄉村振興局

從江縣鄉村振興局,從江縣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從江縣鄉村振興局
  • 辦公地址:從江縣北上行政中心三號樓四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有關扶貧開發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脫貧攻堅戰略,組織開展全縣扶貧開發調查研究、統籌協調、檢查指導工作。
(二)研究擬定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調研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績效評估,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三)編制全縣脫貧攻堅專項規劃、重點區域脫貧決戰規劃,組織實施扶貧攻堅行動計畫和決戰重點區域扶貧攻堅計畫;配合做好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扶貧開發工作的考核工作。
(四)負責扶貧項目的審查上報和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提出各類扶貧項目的上報審查意見和擬定中央、省、州下達的各類 扶貧資金分配建議方案;負責扶貧資金使用與項目的備案審查、監督管理、績效考核和檢查驗收;指導鄉鎮做好扶貧項目庫建設 工作。
(五)組織開展扶貧開發的統計、動態分析、成果宣傳和經驗交流工作;負責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管理系統、項目管理系 統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做好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貧困村 及貧困人口的進退管理工作。
(六)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縣直各部門做好職責範圍內脫貧攻堅工作任務,抓好督查督導、統籌調度、信息收集。
(七)統籌、協調信貸扶貧工作,負責做好州級和省級扶貧龍頭企業的推薦上報及相關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貧困地區產業化扶貧、科技扶貧特色產業和扶貧產業園區建設工作。
(八)負責定點幫扶、東西部扶貧協作及社會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絡服務;負責聯絡協調中直機關、澳門特別行政區、省直、州直部門以及縣直機關和省、州駐從各單位定點幫扶工作。
(九)負責精準扶貧、“減貧摘帽”、整鄉整村推進、連片開發、貧困村出列、貧困人口退出和信貸扶貧工作的統籌、協調工作。
(十)負責貧困地區人力資源開發,並組織實施貧困地區幹部培訓、農村勞動力全員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村和致富帶頭人培訓工作。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十二)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脫貧攻堅重大事項、重要工作的責任分解;協調組織綜合性材料、政策檔案的起草、審核;起草有關重 要檔案和報告;負責扶貧開發宣傳和信息工作,總結扶貧開發典 型經驗,組織開展全縣脫貧攻堅成果宣傳和經驗交流;負責機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等方面工作。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老乾、計畫生育、公產管理、後勤服務、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督查督 辦及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年度考核和獎懲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辦扶貧系統人員出國(境)的組織協調、政審報批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規劃統計股。負責組織開展扶貧開發的統計、動態分析等工作;承擔全縣貧困人口數量、分類施策情況、資金投入情況、項目實施情況、貧困人口減貧情況等統計工作;負責貧困村住戶固定觀測點建設和貧困人口動態管理工作,建立貧困人口進退機制;負責擬訂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資金分配建議方案;指導建立精準扶貧機制;協調、統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工作;承擔國家 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減貧摘帽”、集中連片貧困地區重大事項的 統籌協調、考評等工作;負責研究和貫徹落實扶貧政策法規;牽頭開展扶貧開發改革和發展政策理論研究、重大問題調查研究; 承擔綜合性材料、政策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工作。
(三)項目管理股。負責產業扶貧工作,擬定項目年度實施計畫和組織實施;承擔貧困地區產業化扶貧、整鄉整村推進、連片開發、集團幫扶和扶貧開發工作;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資格審查、扶持工作;負責總結和推廣有效的利益聯結機制;負責各類 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扶貧資金、項目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扶貧和對口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絡服務、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建立健全對口幫扶工作機制,制定對口幫扶合作規劃和年度幫扶合作計畫;負責社會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承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合作。
(四)從江縣鄉村振興宣傳和技術服務中心。為宣傳中央、省、州脫貧攻堅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成就經驗和先進典型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為“雨露計畫”、貧困地區幹部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提供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推進扶貧開發攻堅、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深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加強幹部(人才)培養交流、共建產業園區和旅遊資源開發等重點幫扶與合作交流任務提供服務;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為貧困鄉鎮技術培訓、技術交流和人才、資金、物資(設備)引進等業務提供服務;為扶貧項目(香豬、蔬菜、油茶、楠竹、核桃、金銀花等種養項目)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技術服務,為各類合作社開展工作提供服務,辦理貧困地區經濟開發服務的其他事宜;協助擬定全縣貧困地區人力資源開發規劃、計畫;協助擬訂貧困鄉鎮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畫)規劃、計畫,做好培訓組織實施、指導及轉移就業的信息收集等服務工作;為從江縣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和教學點提供服務。
(五)從江縣社會幫扶服務中心。承擔各級各部門定點扶貧的聯繫、協調、服務工作;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做好社會各界扶貧捐資捐物的投放和服務工作;做好扶貧開發國際交流合作服務工作;協助協助信貸扶貧項目的計畫擬訂等服務工作;負責扶貧到戶貸款對象的確認及資料收集、整理等服務工作,協助金融部門做好回收再貸工作;負責扶貧貼息貸款項目選擇推薦、項目庫管理、貼息確認工作;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選擇推薦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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