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縣交通運輸局

從江縣交通運輸局

從江縣交通運輸局是從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從江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從江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從江縣丙妹鎮南下從江汽車站五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縣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交通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報經批准後予以實施,並監督執行。
(三)擬訂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四)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
(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以及交通建設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戰備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承擔全縣戰備物資調動工作。
(七)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質量與安全監督,按照上級工作要求,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八)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線管理等工作;負責漁船的監督管理,漁業船舶(12米以上及24米以上)初次檢驗、營運檢驗及臨時檢驗;歸口管理培訓考核、船舶工行業管理和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
(九)負責汽車維修行業、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管理和監督。
(十)承擔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及相關工作。指導全縣所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農村公路行政執法、農村公路巡查、農村公路超限運輸管理,依法保護農村公路產權和維護農村公路的正常秩序。
(十一)組織實施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實施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
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全縣交通運輸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及行政管理;承擔新聞及對外宣傳工作、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及校印分發、保密、民眾來信來訪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政治治理論學習及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技工考評、就業保險、考核獎懲、目標管理、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綜合規劃和建設管理股。負責涉及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協調工作,擬定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可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前期工作的申報工作;承擔交通環保、交通固定投資和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等工作;負責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推廣套用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信息化、節能減排、技術標準、項目計畫資金核撥及計量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及水路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及水路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工程設計變更、工程決算審計,提交工程交(竣)工驗收資料接受上級驗收;按照交通建設施工技術規範、定額等執行項目管理;組織落實勘察、設計、施工、工程質量和計量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市場參建單位信用評價管理工作。
(三)資金管理和審計股。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非稅收入、外匯、信貸、利用外資、政府採購初審等有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審計及監督工作;開展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管理審計、經濟效益審計以及重要經濟事項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承辦本局管理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四)安全監督股(法律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承擔監督指導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遵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建立健全、完善、落實、執行有關制度規定;擬定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對行業內安全生產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承擔交通戰備相關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複議與應訴工作;承辦交通運輸業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起草交通運輸業規範檔案草案的調研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考試工作,負責執法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承辦交通運輸業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局(駐縣政務大廳職能與視窗服務職責)對交通運輸行業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批及監督等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業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交通運輸局(縣交通戰備辦)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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