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美蘭(蘄春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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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1953年12月生,湖北蘄春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她1970年6月~1973年6月在赤東區廣播站工作,任播音員;1973年7月~1982年6月在赤東區工作,歷任區通訊幹事、區宣傳幹事、區團委書記、區辦公室副主任;1982年7月~1987年3月在蘄春縣婦聯工作,歷任宣傳幹事、宣傳部長,其間在縣委黨校進修學習一年,黃岡師專於修班學習兩年;1987年3月~1991年2月在蘄春縣三渡鄉工作,任鄉黨委副書記;1991年3月~1993年9月在蘄春縣桐樣鄉工作,任鄉黨委書記;1993年10月~1998年12月在蘄春縣政法委工作,任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1999年1月在蘄春縣政府工作,任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是省第八屆人大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美蘭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53年12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評價
她政治素質高,思想作風正,民主意識濃,工作能力強,參加工作以來,多次出色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在三渡鄉任職期間,被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評為先進工作者。在桐樣鄉任黨委書記期間。連續3年被縣委表彰為優秀黨務工作者。在任蘄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結合蘄春實際,圍繞創建全國治安模範縣目標,一手抓政治社會穩定,一手抓政治隊伍建設,堅持不懈地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開創了全縣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全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連續4年在全市評比中名列前茅,連續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優勝單位稱號,她個人兩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責任人稱號,4次受到市、縣兩級的表彰。1999年1月調任蘄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以後,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分管縣政府機關及綜合口、財貿、計委及歸口單位、藥工辦、民管經濟和民兵工作,聯繫人大、政協和群團組織,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她大刀闊斧地從紛繁複雜的工作中,抓住重點,兼顧一般,各項工作出現了良好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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