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武(貴州省黔南州都勻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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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洪武,曾任貴州省黔南州都勻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

2024年 3月,徐洪武受賄案二審宣判: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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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貴州都勻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9月,貴州都勻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徐洪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福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3年10月24日,據貴州檢察訊息,黔南州都勻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徐洪武(副縣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福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福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福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徐洪武作出逮捕決定。

二審宣判

2024年3月15日,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貴州省都勻市委黨校退休幹部徐洪武受賄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福泉市人民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徐洪武在擔任都勻市楊柳街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轄區內管理服務企業在轉讓、生產經營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錢款140萬元。法院認為其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遂依法以受賄罪判處徐洪武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一審宣判後,徐洪武提出抗訴。
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裁定駁回徐洪武的抗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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