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榮德(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原二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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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榮德,男,漢族,1961年4月出生,在職大專學歷,中共黨員。曾任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二級調研員。

2022年11月,徐榮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榮德
  • 出生日期:1961年4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民族: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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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餘杭市安溪鎮人武部副部長,餘杭市良渚鎮人武部副部長,餘杭市(區)五常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餘杭區中泰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餘杭區中泰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人武部部長,餘杭區五常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餘杭區五常街道黨工委書記,餘杭區五常街道二級調研員,2021年5月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6月,徐榮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餘杭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2年11月,經中共杭州市餘杭區委批准,餘杭區紀委區監委對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原二級調研員徐榮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徐榮德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利用職權上的影響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相關人員低價購買商鋪提供幫助;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
徐榮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餘杭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餘杭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榮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13年至2021年,徐榮德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的菸酒、消費卡、禮金等財物,總計價值5.8萬元;2018年年底,徐榮德在北京就醫期間的往返機票、在京吃住及購買紀念品等個人費用由某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徐榮德另外儲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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