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農機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農業機械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農機局
  • 辦公地點:徐州市
徐州市農業機械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
(二)擬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業務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制定農業機械化管理制度、作業與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引導農業機械、牧業機械和植保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三)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科研、試驗鑑定、推廣和科技管理;負責農業機械新產品的企業標準審查與備案工作,積極推進農業機械化科技創新。
(四)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業機械系統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和農業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發證及安全教育與檢查工作。
(五)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參與調查分析處理重大農業機械產品質量事故。
(六)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機械和農業機械服務市場監管;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參與全市農業規模經營、農業現代化試驗和區域開發工作;負責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經營活動企業認定工作。
(七)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維修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維修網路建設、維修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預測和統計以及全市農業機械化信息網路的建設。
(九)負責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和協調工作;參與和組織農業的抗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防汛抗災農用機具用油計畫的申報、分配、監督和抗災、救災農用機具的調度。
(十)組織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項目庫建設和項目與計畫的編報、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制訂有關農業機械產品信貸和稅收及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和落實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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