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賈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徐州市賈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徐州市賈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14〕3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市縣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管理體制加強市場監管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14〕93號)精神,組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掛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賈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徐州市賈汪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開展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工作;承擔國家、省、市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委託的其他行政許可工作。
(四)組織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和質量違法行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依法查處違反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行為,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依法開展有關反壟斷執法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依法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六)依法開展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風險監測,及時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違法違規行為;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的有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
(八)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協調處理商標爭議事宜,推薦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加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的保護工作。依法保護特殊標準、官方標誌;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依法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一)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定全區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組織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的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發布全區質量狀況公告;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管,組織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企業的依法查處;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有關專項打假活動,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組織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負責全區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國家計量制度在全區的執行,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市場計量行為和商品計量的監督;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組織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規劃和計畫,指導和監督全區強制性、自願性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工作,參與有關技術機構的考核工作。
(十五)承擔全區特種設備質量監督、安全監察的責任。實施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充裝、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制定並實施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六)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開展相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的舉報、投訴、諮詢申訴工作。
(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賈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賈汪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機要、信訪、檔案、保密、會務、政務信息公開、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指導協調本單位信息化建設;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裝備、基礎設施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參加對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做好罰沒物資管理。
(二)組織人事科
承擔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工資福利、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黨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計畫生育等工作。
(三)法規科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單位執法行為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重大行政決策前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覆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法制宣傳、培訓和普法工作。
(四)稽查科
負責組織和實施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各類違法直銷和傳銷、生產(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行為;組織和實施查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標準、計量、特種設備、認證認可等方面的違法行為;組織和實施查處其他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大案要案、跨區域案件查處和全區專項重大執法行動;接受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其他行政執法任務;對本單位稽查執法辦理的案件進行督辦、督導;承辦上級交辦和部門移送的案件。
(五)行政許可服務科(註冊登記科)
負責集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審核職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工作的制度和辦事流程;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備案、發證(照)等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聯辦、疑難許可項目等工作;負責規定和授權範圍內的企業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登記註冊信息的統計、分析,並協助做好公開工作。
(六)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
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的政策法規,分析全區食品安全形勢,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區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七)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加工、流通環節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發布日常監管、風險預警等信息;配合開展風險監測工作;負責監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指導食品安全電子化監管建設;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
(八)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標準的監督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組織行政相對人專業知識培訓,配合做好藥械經營(零售)和執業藥師註冊、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相關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的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的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參與貫徹實施國家食品醫藥產業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相關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研究、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和監測;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有關信息。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的有關工作。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維修、使用、充裝、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氣瓶充裝單位資格申報工作;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發證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應急管理,配合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質量管理與監督科
擬定實施質量振興工作發展規劃;承擔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擬定上報全區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監督計畫實施情況,組織對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的處理;負責區域性和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研究分析報告區域性產品質量狀況;發布全區質量狀況公告;管理全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負責質量管理與檢驗人員資質考核工作;配合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參與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參與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工作;指導全區企事業單位開展認證認可活動;實施強制性、自願性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認可、認證培訓、認證諮詢機構;受理認證認可的投訴和申訴,協助組織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安全檢驗機構及其工作情況監督檢查;負責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督和評審工作。
(十一)標準計量科
負責組織實施標準化的法律、法規;協助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組織實施標準獎勵制度,推進技術標準戰略,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標準管理與技術人員資質考核工作;協助新產品、引進技術重大項目標準的審查工作;負責工業、農業、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與採用國際標準產品標誌備案;負責受理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標準化專項試點申報;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全區主要貿易國家(地區)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研究、評議、預警、應對及信息服務工作;組織管理地理標誌產品的保護工作;管理全區標準情報、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組織實施計量的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量值傳遞、量值溯源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負責受理C標誌、計量測量體系、計量保證體系、計量合格確認的申請,按授權組織確認評價;負責計量管理與技術人員資質考核工作;監督管理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協調組織對商品量的計量監督;承擔能源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能源效率標準的管理;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機構。
(十二)市場規範監管科(商標廣告監管科)
負責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格式條款訂立;指導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對社會中介(社團)機構及中介(社團)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開展反不正當競爭監督管理;承擔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市場主體信用信息體系建設,組織推進信用分類管理;組織開展各類市場主體及商品交易市場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並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本單位登記註冊的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事項的監管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全區商標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商標智慧財產權戰略,承擔商標使用、商標印製等管理工作;指導查處商標侵權等商標違法案件,協調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的保護工作,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承擔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的推薦工作;監督管理商標代理機構;負責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三)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舉報申訴中心)
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糾紛;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範和監督檢查工作;參與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諮詢申訴、舉報處理工作;負責對諮詢申訴、舉報信息的受理、處理和統計、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承擔指導本單位熱線行政執法體系和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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