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2號, 2008年 5月 1日起 正式施行,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徐州市公安局編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徐州市公安局
一 、概述
根據《條例》要求, 2008年 5月 1日起 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專門配備了4名專職工作人員、18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在本市各級公安辦事視窗和基層所隊開闢了442個警務公開欄,並通過諮詢電話、傳真、入口網站、電子信箱等多種渠道,主動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年度總體工作概況是: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條例》頒布實施後,我局高度重視。為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專門成立了由局領導掛帥,辦公室、政治部、紀委、警務督察、治安、交巡警、法制、檔案、消防、出入境管理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確定局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並在局辦公室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對全局政府信息編制及公開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同時,明確各單位、各部門的職責任務,加強警種、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各單位也建立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有力確保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情況
根據上級統一部署,我局堅持“系統化、標準化、電子化”的要求和“上下同步、規範統一、分級編制、各負其責”的原則,在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下,依託信息化手段,組織人員精心研究制定了《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方案》,對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工作任務提出了總體要求,細化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分類和任務分工,明確了職責任務和工作步驟。根據方案要求,組織辦公室、法制、人事、指揮中心、治安、交巡警、消防等部門人員精心編制了《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內容包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申訴程式以及《徐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徐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圖》;編制了《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編制說明等,內容主要包括機構概況、政策法規、規劃計畫、業務工作、行政職權事項等,全部通過政府網站公開,並送達市檔案管理部門,方便民眾查閱。對新產生的信息,及時予以更新。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和技術性很強的系統性工程,為切實做好該項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省公安廳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和制定了相關配套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1. 確定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在建立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組織機構的基礎上,要求各部門、單位明確一名負責同志具體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定相應的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原則上由辦公室(綜合科、秘書科)或指揮中心歸口管理〕,切實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及時充實力量,確定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並在經費、辦公設施等方面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2. 明確職責任務,加強協作配合。辦公室:負責全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目錄》和《指南》編制進行具體組織、技術指導和編制進度的督促檢查、審核驗收,並輯錄成冊;負責本級《目錄》和《指南》的編制工作。警務督察支隊:負責對任務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部門、單位進行督察,對編制工作不重視、拖延全局編制工作進度或因工作不到位產生不良後果的,視情況通報批評或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政治部:負責《目錄》中機構設定及職能等相關信息的審核工作,配合完成其他任務。法制處:負責對《目錄》中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擬公開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配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務。保密辦:負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明確有關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負責對擬公開《目錄》中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配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務。信息通信處: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開發、市局入口網站及其子網站《目錄》和《指南》欄目的技術設計和統一規範,實現《目錄》條目的上網公開以及技術連結,並配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務。各部門、各相關單位:負責做好各自《目錄》、《指南》的編制工作。
3. 嚴把編制質量。編制過程中,嚴把質量關,強化內部審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審批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科學界定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凡屬於應當公開的必須按規定納入公開目錄。屬於哪個部門、單位負責的信息公開項目,在內部進行層層審核把關,對密級問題沒有把握的,及時商請保密部門審定。
4. 強化日常維護。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平台的日常維護工作,信息發生變化、變更及時予以更新,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屬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公開的,在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為規範和推進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主要有:
1.《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分類和任務分工》;
2.《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規範》;
3.《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規範》;
4.《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規範》;
5.《徐州市公安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送交機制》;
6.《徐州市公安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7.《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8.《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發布審核制度》;
9.《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10.《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
11.《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
12.《徐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等。
(五)《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情況
我局將《條例》的宣傳和培訓工作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先後制定了《徐州市公安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計畫》和《徐州市公安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教育培訓計畫》,將《條例》列入公安宣傳工作和民警理論教育學習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採取自主學習、集中學習、座談討論等多種形式,理論聯繫實際,認真組織廣大公安民警學習《條例》,使公安民警儘快了解和熟悉《條例》,深刻領會《條例》公布施行的目的和重大意義。各級公安機關迅速適應《條例》新的要求,摒棄慣性思維,轉變觀念,更新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嚴格依法按照《條例》行政,真正樹立起“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新理念,努力把《條例》融入本職工作並形成自覺行動。同時,充分運用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把《條例》實施的重要意義和目的傳達到千家萬戶,做到家喻戶曉,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輿論氛圍。我局還積極派員參加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和全省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培訓班,培養小教員,並先後四次進行內部培訓,有效保障了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編制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和數量
1. 政府信息公開平台。2010年,我局通過市政府統一製作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主動對外公開信息61條,其中機構概況類5條,政策法規類44條(其中法律8條,法規10條,規章19條,規範性檔案7條),規劃計畫類3條,業務工作類5條,其他類2條,年度報告2條。在公開的同時將紙質檔案報送我市檔案管理部門供民眾查閱。
2. 公安入口網站。2010年,通過“徐州市公安局”入口網站公開圖片新聞、公安新聞、警方提示、平安徐州等類別的公安信息690篇,提供面向個人的辦事指南11項298條(篇)、辦事材料(表格)下載共15份;面向組織的辦事指南共11項210條(篇)、辦事材料(表格)下載共110份。
3. 新聞媒體。2010年,通過中央、省、市各級新聞媒體發布與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公安工作情況、典型案例及防範提示等信息共6490篇(部),其中省級以上媒體 490篇(部)。其中,在中央電視台播出專題節目28部;在徐州電視台《徐州警視》欄目播出新聞專題52部;在《徐州日報》創辦《警方周刊》52期;在徐州廣播電台播出《筱蘭說治安》節目 52期。
4. 新聞發布會。2010年,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氣會、集中採訪會60次。
5. 其他。組織參加徐州電台《行風熱線》節目12次;在全市各級公安辦事視窗和基層所隊開闢了442個警務公開欄。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2010年,我局未接到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二)2010年,除按《條例》規定不予公開的信息外,沒有不予公開的信息。我市公安機關“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內容:
1. 涉及黨和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的;
2. 涉及商業秘密或公開後可能導致商業秘密泄露的;
3. 涉及個人隱私或公開後可能導致個人隱私權受到侵害的;
4. 正在調查、處理過程中的事項,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5. 與執法活動有關,公開後可能影響公正執法或危及個人人身安全的;
6. 公開後可能造成負面社會影響,危及社會公共利益的;
7. 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無信息公開收費項目,全部提供免費查詢。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還存在需進一步提升之處,如信息公開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機制還要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還要進一步拓寬等。2011年,我局考慮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作進一步的改進:
一是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提高認識,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能力水平,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公開制度和機制,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的發布、審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引入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三是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通過在網際網路上建設警方部落格和微部落格、警民聯繫QQ群等平台,進一步暢通社會、輿論和民眾監督的渠道。
附屬檔案: 1.徐州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屬檔案一:
徐州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填報時間:2011年1月7日
指標名稱
計量單位
上年累計數量
本年度數量
累計數量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



其中:1. 網站公開
451
61
512
2. 新聞發布會
51
60
111
3. 其他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
18726
8267
26993
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訪問量
人次
342535
85782
428317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到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其中:1. 當面申請數



2. 傳真申請數



3. 電子郵件申請數



4. 網上申請數



5. 信函申請數



6. 其他形式申請數



(二)不予受理申請數



(三)對申請的已答覆總數



其中:1. 同意公開答覆數



2. 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3. 不予公開答覆總數



①政府信息不存在數



②非本機關政府信息數



③“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④“免予公開範圍”數



⑤其他原因數



(四)對申請的待答覆總數



(五)依申請信息收費人數



(六)收取依申請信息費用總額



(七)依申請信息費用免除人數



(八)免除依申請信息費用總額



三、行政複議數



四、行政訴訟數



五、行政申訴數



六、政府信息查閱場所設定情況




(一)本級政府信息查閱場所設定數(縣市區政府單獨填報)



(二)本部門向同級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數(部門單獨填報)
21
15
36
(三)檔案館已上架檔案數(檔案館單獨填報)



(四)圖書館已上架檔案數(圖書館單獨填報)



(五)行政服務中心已上架文數(行政服務中心單獨填報)



(六)公開查閱點查閱人數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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