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存元

徐存元

徐存元,男,漢族,1960年10月生,山東昌邑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1987年7月,畢業於新疆有色職工大學有色金屬礦山開採專業)。曾任新疆有色金屬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20年4月23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徐存元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存元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昌邑
  • 出生日期:1960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82年01月至1987年07月,新疆有色集團克拉瑪依金礦工作(其間:1984.09-1987.07新疆有色職工大學有色金屬礦山開採專業學習);
1987年07月至1988年09月,新疆有色集團克拉瑪依金礦採礦車間值班長;
1988年09月至1990年09月,新疆有色集團克拉瑪依金礦基建指揮部井巷室副主任;
1990年09月至1992年05月,新疆有色集團克拉瑪依金礦採礦二車間主任;
1992年05月至1992年10月,新疆有色集團克拉瑪依金礦二礦副礦長;
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新疆有色集團克拉瑪依金礦副礦長兼二礦生產技術部主任(其間:1993.10-1993.12中國有色幹部管理學院中青班學習);
1994年12月至1995年12月,新疆有色金屬工業公司黃金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經理;
1995年12月至1999年05月,新疆有色金屬工業公司黃金分公司黨委委員、經理;
1999年05月至2001年10月,新疆有色集團克拉瑪依金礦黨委副書記、礦長(其間:1999.07-1999.10新疆經濟管理幹部學院企業領導人員工商管理培訓班學習);
2001年10月至2002年03月,新疆有色集團克拉瑪依金礦破產清算組副組長;
2002年03月至2003年02月,新疆有色集團金鉻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經理;
2003年02月至2010年02月,新疆有色集團金鉻礦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長、經理(其間:2007.09-2008.01中央黨校新疆班學習);
2010年02月至2011年05月,西部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新疆有色集團金鉻礦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長、經理;
2011年05月至2012年05月,西部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西部黃金克拉瑪依哈圖金礦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經理;
2012年05月至2013年08月,西部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3年08月,新疆有色金屬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9月20日,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新疆有色金屬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徐存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4月22日,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新疆有色金屬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徐存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存元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將企業變成自己恣意妄為的“私人領地”,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串供、隱匿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送禮;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在工作期間違規飲酒;與他人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徐存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和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徐存元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20年4月23日,新疆有色金屬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徐存元(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徐存元作出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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