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人過失殺妻兄案

徐人過失殺妻兄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人過失殺妻兄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王智興
  • 出處:《太平廣記》卷一六二《徐州軍士》《唐律疏議》卷二三
案件經過,案件分析,

案件經過

唐穆宗長慶年間至文宗太和六年(公元821—832年),王智興任武寧軍節度使,坐鎮徐州。他法令嚴格,屬下皆畏服。他屬下有個為朝廷戍邊的軍將從邊防回到徐州,其妹夫在家中設宴為他接風。妹夫在廚房中磨刀,以便在席間割肉。磨好後,他持刀急匆匆往外走,他的妻兄恰好這時從堂屋走入廚房,兩人撞在一起,刀尖正好刺入妻兄的胸膛,妻兄當場殞命。官府將妹夫拘捕並報告了王智興。王智興親自審問其人,妹夫供稱系失誤殺傷,本無惡意。王智興不信,命人將其推出斬首,其人再三稱冤,他妻子(死者之妹)也向王智興申明是誤殺,請求寬免。王智興最後將其免死開釋。

案件分析

唐律規定:凡因過失而殺傷人者,聽其以錢贖罪。此案中,妹夫系誤殺,當按過失殺人論處。王智興最後將其人開釋,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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