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歷意

《前漢志》但載十二律。不及六十律,尺寸相生。(《宋書·律志》引《蔡邕徙朔方上書》。)
凡律所革以變律呂,相生至六十也。(《文選·陸亻垂新刻漏銘》注引蔡邕《律曆志》。)
(案:劉昭《注補志序》云:「《律歷》之篇,仍乎洪、邑所構」。則《續律曆志》即邕書也。洪謂劉洪,今不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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