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從事N股業務資格是從事N股業務的中國律師必須具備的條件。除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和中國有關律師的規定外,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審核報法務部,經中國法務部會同證監會批准並發給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證書。
具體條件有: ①有3年以上從事經濟、民事法律業務的經驗,熟悉證券法律業務; 或有2年以上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研究、教學工作經驗; ②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以往3年內沒有受過處分; ③經過中國法務部、證監會 (或法務部、證監會指定或委託) 的培訓機構舉辦的專門業務培訓,並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