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是指用來核算企業按契約、規定待結轉的應收家庭農場的上交利潤、管理費、福利費及勞動保險費的會計科目。按契約規定家庭農場應上交的利潤和其他費用記貸方,實際上交數記借方,期末貸方餘額表示家庭農場欠交企業的利潤和其他費用數。本科目應家庭農場名稱設定明細帳進行核算。
本科目是按照收款實現制原則設定的。企業在核算家庭農場應交款時,如果把家庭農場按契約規定上交的利潤和各項費用在未實現或未全部實現上交前,按契約應交金額增加企業“本年利潤”、減少“管理費用”和增加“應付福利費”,必然造成企業本年利潤和費用不實;如果只把實收款數列帳,則會造成家庭農場應上交款無帳可査,既不全面,又沒有核算根據,同時,考慮家庭農場按契約規定上交款,由於種種原因,當年不一定完全實現,也有可能要作適當調整。因此,設定“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會計科目,這是企業與家庭農場經濟往來結算帳戶設定的一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