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七科謫出征案

征七科謫出征案,此案發生於西漢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征七科謫出征案
  • 出處:《史記·大宛列傳》《漢書·武帝紀》
  • 涉及人物:七科謫民
  • 發生時間:西漢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
案件經過
西漢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因為貳師將軍李廣利領兵遠征大宛(古西域國,在今蘇聯中亞費爾乾納盆地)失敗,漢朝謫罰天下七種人充軍,稱為“七科謫”。其中包括;犯罪的官吏,非法逃亡者,贅婿(在女方家庭落戶的夫婿),商賈,曾經登記屬於市籍的人,父母屬於市籍的人,大父母(祖父、祖母)屬於市籍的人,配屬李廣利率領,再次出征大宛獲勝。另在天漢四年(公元前97年),朝廷又一次徵發天下七科謫民出朔方郡攻擊匈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