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陽縣民政局

彭陽縣民政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彭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32號)和《中共彭陽縣委辦公室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彭陽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彭黨辦發〔2019〕10號),制定本規定。

彭陽縣民政局是彭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2019年6月,彭陽縣民政局獲得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陽縣民政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擬訂全縣社會救助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全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負責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報區市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申報工作,負責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會同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彭陽縣行政區劃圖
(六)負責組織實施婚姻登記管理,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負責組織實施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負責全縣慈善事業發展工作,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負責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崗位設定

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新聞宣傳、黨務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擬訂全縣社會救助、社會福利、養老服務、社區治理、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婚姻殯葬、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慈善促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

民政局行政編制6名。領導職數1正2副。

其他事項

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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