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澤縣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是彭澤縣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澤縣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
- 上級單位:彭澤縣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和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礦產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指導和審核縣級礦產資源規劃。參與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涉及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二、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管理。依法保護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
三)、承擔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的責任,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劃和監管礦產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四、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全縣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參與管理地質勘查項目,配合實施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統一管理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五、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山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
六、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擬定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應急處置。
七、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擬定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參與管理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縣級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八、推進礦產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礦產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科技項目。
九、負責涉及礦產資源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