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商務委員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商務委員會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商務委員會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商務委員會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商貿流通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負責組織實施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城鄉商品交易市場、大型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區規劃布局。實施“網際網路+流通”行動計畫,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傳統商業轉型升級和新興業態發展,促進商務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負責全縣商貿信息化和智慧商業建設工作。
(三)負責商貿流通對外經濟合作,擬訂商貿流通對外經濟合作的具體辦法。組織相關企業參與對外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實施出口知名品牌、進出口基地、外貿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擬訂會展經濟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縣內外大型經貿展覽活動,指導和支持品牌展會發展。指導、監督商貿流通各類促銷活動。
(四)擬訂並實施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標。依法管理和監督全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工作;統籌全縣進出口,推進總部貿易、轉口貿易,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負責外貿統計及信息發布;歸口管理爭取境外無償援助工作;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和貿易救濟調查工作,負責產業損害調查。
(五)承擔彭水自治縣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加快建設內陸開放高地領導小組工作;擬訂開放型經濟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繭絲綢”相關工作;對口落實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市、縣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銜接重慶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管理辦公室工作。牽頭開展商貿領域招商引資和增資立項工作;指導本縣企業開展區域間合作交流。
(七)負責指導外商投資工作,協助市級審批機關依法審核、核准和管理境外投資企業的設定,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辦理外商投訴工作。
(八)負責推進商貿流通業發展,推進商貿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創新發展;負責商貿行業管理,促進商貿企業發展。負責擬訂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具體實施措施,提出培育商貿流通大企業、促進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九)負責推進本縣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本縣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指導和推進商貿服務行業經營創新;負責推進本縣商貿領域品牌建設。
(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組織實施成品油、酒類等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牽頭擬訂重要生活消費品和重要商品應急保供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商貿領域統計監測和綜合運行分析,承擔突發性災害和突發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應急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市場秩序方針政策,擬訂規範流通秩序的具體辦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和商貿領域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務領域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負責重點行業和重要商品的行政執法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商貿流通業監督管理的責任。按規定對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擬訂電子商務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推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推進電商領域合作與交流;推進網際網路信息技術在商貿領域的推廣套用。
(十三)貫徹落實物流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和實施全縣物流發展規劃及促進政策。負責物流標準化體系、城鄉配送體系建設和電商物流、冷鏈物流行業管理及倉儲發展等工作。
(十四)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目標考核、節能環保、應急管理等工作;統籌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商務各類資金的協調管理,提出相關建議,承辦機關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所屬單位財務、審計、資產監管等工作;負責法制建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普法教育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脫貧攻堅工作。
(二)市場體系建設科。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商貿領域發展戰略規劃、發展規劃;牽頭對全縣商貿領域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和商貿經濟的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全縣商貿發展規劃、商品市場發展及商業網點規劃,加強商品市場規劃引導,最佳化商品交易市場布局和功能,推動完善現代商品市場體系;指導商業業態布局和流通體系轉型升級,創新商業模式;指導商圈、商品市場、特色街、夜市等商業設施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構建城鄉一體的流通網路體系;負責指導美食街(城)規劃建設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建設;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各類商業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指導家居建材協會開展工作。
(三)外經外貿科。負責統籌全縣進出口;負責擬訂全縣進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並實施最佳化進出口商品結構的措施;負責全縣外貿企業培育;協助處理我縣有關多邊、雙邊經貿關係;負責加工貿易管理、指導和服務,推進總部貿易、轉口貿易;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和貿易救濟調查工作;指導協調國外對本縣出口商品實施貿易救濟及其他限制措施的應對工作;建立並完善對外貿易、產業安全預警機制。指導和組織實施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和對外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實施出口知名品牌、進出口基地、外貿綜合服務平台建設。負責對外經濟貿易統計和運行情況分析。負責協助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負責提供政策諮詢、投訴協調等協調性服務工作。承擔全縣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對接、跟蹤和落實工作;指導出口商品展示展銷工作,引導企業對外投資並協助做好風險防控化解工作;負責外經貿領域內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積極融入全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擬訂開放型經濟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繭絲綢”相關工作;負責對上聯繫和協調全縣接受外援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市、縣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接做好海關商檢、口岸物流、中新示範項目等相關工作;牽頭開展商貿領域招商引資和增資立項工作;銜接重慶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管理辦公室工作。負責具體指導外經外貿行業協會開展工作;協助執法部門做好行政執法相關工作。  
(四)市場運行調節科。負責擬訂規範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負責重點行業和重要商品的行政執法、商務舉報投訴受理、行業監管綜合執法的協調;負責推動商貿領域信用建設和優質服務工作;負責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指導商貿行業技能技術培訓和鑑定工作。負責再生資源回收、舊貨流通等行業以及按規定對酒類等重要商品流通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擬訂重要生活消費品和重要商品應急保供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商貿領域統計監測和綜合運行分析,調查分析商品供求狀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落實重要商品儲備制度;承擔突發性災害和突發性事件商品的保供應急工作;組織協調食用油、肉類、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須品的市場供應和市場調節。統籌商貿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貿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承擔零售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流通及老舊更新行業流通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大中小微商貿企業的培育。負責成品油經營、儲存日常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拍賣、散裝水泥推廣運用、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指導商貿服務業安全生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商貿領域去產能去庫存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工作;研究和推進生活服務行業創新和發展模式,指導生活服務行業開展品牌培育、設施打造、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髮業、沐浴保健業、家政服務業、家電維修業、婚慶業、人像攝影業等)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星級農家樂、鑽級酒家、餐飲業評定工作;負責居民生活服務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品牌建設和拓展市場工作;負責“老字號”發展與保護工作;負責商務諮詢等服務業發展服務及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汽摩協會、餐飲協會、農家樂協會、廚師協會等開展工作。
(五)電商物流科。牽頭全縣電子商務發展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電子商務發展相關政策、措施;落實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及規劃;推進各行業電子商務擴大套用(含農村電商發展)和行業管理,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和引進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協調支持配送、支付、技術、認證等配套行業發展;負責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示範和電子商務示範建設;推動商貿領域大數據的開發運用;牽頭負責全縣電商扶貧工作。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牽頭組織協調流通行業標準相關工作,促進流通技術套用和現代化發展。負責擬訂實施全縣商貿物流發展規劃及促進政策;負責全縣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電商物流、冷鏈行業管理和倉儲發展等工作,負責商貿系統信息化建設,統籌全縣商貿領域創新驅動發展。貫徹落實物流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牽頭促進農商對接、農商互聯,做好產銷銜接,搞活農產品流通;承擔全縣會展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會展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內、本縣外出、外地來彭舉辦的大型展會的統籌協調工作。推進連鎖經營、代理、直銷、特許經營等;負責具體指導電商協會、網商協會等開展工作。

人員編制

縣商務委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縣商務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主任:邵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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