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彭應參
- 號:魯軒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河南光山
- 逝世日期:1615年
- 主要成就:進士,律己廉潔,明於訟案,查辦貪官污吏
彭應參,明萬曆庚辰科進士(萬曆八年1580年),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百六十四名。
一、懲治貪官污吏:
○都察院覆:浙江巡按彭應參,問過原任臨安縣知縣鄭日近,科罰贓跡已明,徒贖從之。
○己巳,都察院覆:浙江巡按彭應參,問過處州府龍泉縣知縣謝桂芳,貪酷追贓,完日發原籍為民。
二、賑濟災民:
○癸丑,戶部覆:浙江巡按彭應參,所報各屬地方,亢旱異常,分別蠲折賑濟,從之。
○丙寅,禮部覆:浙江巡按彭應參,言該省災傷,乞賜停減袍叚。上厭其瀆,請不允。
三、倭寇與琉球:
浙江巡按彭應參隨後上書,反對神宗“不得輕許通貢”的旨意。“隨奉不得輕許通貢之旨,臣切思倭奴通貢斷不宜許,皇上可一言而決耳。今旨謂不得輕許,是明示以權宜可許之意耳。”併力陳允許日本通貢的危害:“又思天下財賦歲入不過四百萬,北虜款貢浸淫至今,歲費三百六十萬。罄天下之財僅足以當虜貢,所幸東南無事耳。倘倭貢之套再成,則自淮陽、蘇、松、兩浙、閩廣間皆可開市,皆當御備。而喜功黷貨之夫又復簸弄其間,則東南市費當亦不減西北。此其害在國家者。臣願皇上斷然不得許貢。”明神宗根據彭應參的意見,再次調整和談的指導思想為“許封不許貢。”
四、董范之變:
巡按御史南昌彭應參亦雅以強直名,相與力鋤豪右。烏程故尚書董份、祭酒范應期里居不法,汝訓將繩之。適應參行部至,應期怨家千人遮道陳牒。應參持之急,檄烏程知縣張應望按之。應期自縊死,其妻吳氏詣闕訴冤。帝命逮應參、應望詔獄,革汝訓職,詰吏部都察院任用非人。尚書孫丕揚、都御史衷貞吉等引罪,且論救。帝意未釋,謫救應參者給事中喬胤等於外。言官訟汝訓、應參,亦及胤,帝愈怒。疏入,輒重胤譴,至除名,而謫應望戍煙瘴,應參為民。
○刑部覆:浙江巡按御史彭應參,所題原任祭酒范應期家人范臣狀,稱逆奴俞潮、沈惠等,讐主造謗;構黨李明、章科等,爭論屋產,率眾醜詆,以致本官不甘自縊。夫以廝役之流,竟殞縉紳之命,綱紀凌夷,固應依律究。擬但俞潮等之於應期,分屬主僕,即使強悍無狀,非有必不可勝之勢,與必不可吐之情,何至飲恨甘心。而不顧且其妻命女□,負與親子侄未有指實控吁,恐應期之死或別有故。乞敕該省撫按詳審定奪。上曰:范應期致仕儒臣,縱有重大事情,亦當奏聞,何一旦致死?中間或有隱情,不可專諉罪於家僕,著行撫按官秉公嚴查具聞。
○原任國子監祭酒致仕范應期妻吳氏,赴京訴應期及其子汝訥冤死狀。巡按彭應參、知縣張應望逮問,巡撫王汝訓落職聽勘。
○丙子,趙煥題:原任祭酒今縊死范應期妻吳氏,奏應期致死,緣繇奉旨。彭應參身膺憲職,不能激揚一方,致陷儒臣於死。巡撫王汝訓,反扶同代辯,著革任聽勘,應參與知縣張應望逮問。臣等會審間,訪得湖民土田紛訟,勢奪讎深難解,以故應期子汝訥自毒,應期隨經有以也。應望通贓未經過付人役面質,法難懸坐。疏入,上怒,詔張應望即著追贓,完日遣戍煙瘴。彭應參詔獄未釋。
一方是在朝有後台的豪強劣紳,一方是有冤屈需要伸張的百姓,一旦處置失當,後果不堪構想。袁可立迅速做了兩件事,一是“博收訟牒下各縣以殺其勢”,即把百姓揭發董家的訴狀分發各縣審理,遏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在查實董家侵占民田的事實後,責其退還。處置之後,董家田產所剩不及三分之一。二是對參與施暴鬧事的為首者,“徐取一二倡亂者抵法”,其餘不予追究。袁可立的行為極有效果,既保護了弱勢的百姓,又將事態迅速平息下去。
刑部尚書趙煥上奏《御史罪狀已明,誥婦執詞不服,乞賜改勘,以昭大公事》,對庭審激烈之情狀做了細緻描述:
“即會審之時,不料吳氏(范應期婦)預袖剃刀,已懷他意。至申末情節已明,司官令將御史(彭應參)收監,而范汝和(范應期侄)突然結紐不放。在傍人役恐其當堂揪打,有乖法度,方將御史扯開迴避,而吳氏輒用刀向項右自抹矣。”
五、彭應參與湯顯祖:
事件(董范之變)發生時,湯顯祖正在遂昌知縣任上,揮筆寫下了《湖州事起》一詩,為彭等人正直執法卻遭冤屈打抱不平。
同年冬至,湯顯祖以遂昌知縣赴北京上計,在浙江嘉興縣北三十里的王江涇與被逮赴京的好友彭應參相逢,寫下了《冬至王江涇舟中送彭直指赴逮》二首,再次表達了憤恨不平之意。
到京城後,湯顯祖還曾到獄中看望彭氏,表達了對好友的同情與支持,見《過候彭御史獄所,時尚書都堂郎吏次第在系,傷之》。
六、彭應參與豫劇《七品芝麻官》:
《七品芝麻官》原名《唐知縣審誥命》,主要流傳於河北、河南、山東三省交界地。
在河南梆子戲中被稱為《審誥命》,別名《清苑縣》,在河北肥鄉羅戲中被稱為《保定府》,在山東哈哈腔中被稱為《唐知縣審誥命》。
清末已形成完整演出劇目,早期主要在河北肥鄉羅戲劇班中演出,民國時期開始在河南山東等地流傳。
豫劇《唐知縣審誥命》首先發端於彭應參擔任過知縣的河北肥鄉,是否也能從一個側面印證戲劇《唐知縣審誥命》與萬曆“董范之變”之間有著牽絲掛藤的瓜葛。
“董范之變”與《七品芝麻官》在時間空間布局、主要角色配置、矛盾衝突發展、輿論道德指向上基本相同。
《七品芝麻官》故事發生在嘉靖年間,這是明朝比較黑暗的時期,嚴嵩父子專權枉法。《七品芝麻官》中誥命夫人嚴氏是嚴嵩的妹妹,所以她才敢於如此驕橫跋扈。
“董范之變”發生於萬曆二十二年,比嘉靖只晚了不足30年。董份和范應期都是嘉靖時期的朝廷重臣,董份還是嚴嵩的同黨,因為嚴嵩父子的倒台而被罷免。
在角色配置上,《七品芝麻官》主要角色是芝麻官唐成和誥命夫人嚴氏,其次還有惹出事端的程西牛和促成案件正常審理的定國公副將杜士卿。
“董范之變”中,有相同的角色結構,包括烏程知縣張應望和狀元范應期,以及惹出事端的范應期不肖子孫和促成案件正常審理的監察御史彭應參。
同時這兩個案件中都有一個試圖扭轉乾坤的反面女角色,《七品芝麻官》中是誥命夫人嚴氏,“董范之變”中是狀元夫人吳氏。
七、著作:
1、《重修城隍廟碑記》
“維茲城隍,聰明正直而一也,聰明則不能欺,正直則不敢欺,一則不可欺……”
2、《申編驛傳後記》
“邑小若彈丸,民貧若懸磬……”
2、《李侯如松去思碑》
3、《黃侯於郊去思碑》
4、詩詞:
《渡淮》
策馬臨淮渡,曦光出翠微。
雲開天似洗,棹急岸驚飛。
遠浦蘆花白,空山木葉稀。
老農乘未雨,昏夜莫言歸。